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各级各部门纷纷跟进,强力整顿各级干部队伍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作风问题,一方面得益于干部自身的觉悟,对作风改进有出于内心的认同。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干部是出于制度约束之下的无奈应对。于是,“八小时”内做做样子,“八小时”外肆意妄为,甚至违纪违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大小官员失足落马、走向腐化的轨迹,不难发现,很多都是从“八小时之外”的吃喝玩乐以及生活作风的不检点开始的。因此,笔者认为,在开展转变作风的进程中,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
首先要关注重点对象。对手握重权的要害部门领导干部,尤其是群众举报有违法违纪苗头的领导干部要列为重点监督对象,敲警钟、常提醒,防患于未然。其二要关注重点事件。加强对领导干部如职务升迁、家属子女出国留学定居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严防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其三要关注重点时期。在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时期,要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党员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搞拉帮结伙、行贿受贿。其四要关注重点场所。通过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治理等方式对容易引发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各类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领导干部用公款娱乐消费、参与打牌赌博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交行为的发生。
德行修养是党员干部的从政之本、执政之基和为官之道,是衡量其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志。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作风尤其能反映干部的品行操守和道德表现。试想一个“八小时外”庸俗不堪,业余生活“见不得光”的领导干部如何能够期待其履职尽责、勤政为民?当然,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根子还是在“八小时之内”,在于党员干部的自身的品行素质和作风修为。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牢固树立监督约束就是关心爱护的工作理念,加强制度创新,一手抓思想教育,一手抓监督管理,从根本上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使权力在“八小时内”规范行使,让作风在“八小时外”阳光展现。(付治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