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派驻是文山州纪委、州监委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略、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而采取的一项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新举措。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自2017年12月进驻部门以来,在州纪委、州监委的正确领导和驻在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难题,为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作了以下实践和探索,成效已初露端倪。
做好年度计划,不搞“见子打子”
工作无计划,思路不清晰,犹如无头苍蝇找不到方向,四处碰壁。工作有计划就能够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对照中央、省、州纪委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采取党纪国法学习与部门业务学习、主体责任监督与“一岗双责”监督、风险岗位监督与项目落地监督、日常监督与重要节点监督“4个相结合”,按照“1224271”工作思路有序工作。即:
召开“1个会议”。督促部门于3月底前召开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压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签订“2份承诺书”。与驻在部门干部职工签订“个人纪律作风承诺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和承诺人各留存一份。
开展“2次交叉检查”。组织3个综合监督单位财务、党务人员开展财务交叉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交叉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
举办“4次会商会议”。制定会商沟通制度,明确会商目的、意义、原则、内容、方式及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会商沟通,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按计划就有关工作进行会商沟通。
开展“2个方面教育”。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正反两面典型教育。
紧盯“7个节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7个节点”,扎实开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抓好“1项考核”。年底指导和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党组抓好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各项迎检筹备工作,迎接上级检查考核。
实行会商沟通,防止“同床异梦”
纪检监察组不是来阻碍部门干部创业的,而是通过派驻监督确保部门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为使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之间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派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十分注重与驻在部门的沟通对接,把彼此知道的情况互相通知、互相交流、互相传达。2018年1月,纪检监察组进驻部门伊始,就及时制定出台了《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沟通制度》,明确会商目的、意义、原则、内容、方式及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会商沟通,原则上每年举办会商会4次。会商会上,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和相关政策精神、通报典型案例,促使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爱、自警、自励”,拧紧“三观”、筑牢“防线”;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通报在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部门党组当面指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让部门党组当面认领问题清单,由部门党组书记在会上作出整改承诺;三是由党组书记通报本单位本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让纪检监察组当场“把脉会诊”、“对症下药”;四是开展履行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专题研讨发言,与会同志结合工作中的所做、所思、所悟,共商落实“两个责任”良方、积极建言献策。通过会商沟通,有力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整合部门资源,克服“力量分散”
由于人员尚未配齐,派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组内无人在岗或仅有1人在岗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切实加强部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促进项目落地、工作落实、效能提升,派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采取以下工作措施,挖掘整合部门资源。一是结合实际在部门设立“三大员”。在州林草局、州扶贫办、州残联3个单位内部分别推选优秀人才,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政风行风监督员、重点工程项目监督员“三大员”,“三大员”承担以下职能职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1.对部门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建议。政风行风监督员:1.对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业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2.对干部职工执行上下班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协助查办和纠正不正之风。杜绝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乱罚款等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提出意见建议。重点工程项目监督员:1.对工程项目的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2.对工程项目的资金拨付、监管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三大员”强化自身纪律约束,工作中不得索要和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的礼品、财物、吃请,不得以监督员的身份以权谋私。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坚持求真务实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大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客观反映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工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二是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找问题、学经验、促提高。组织3个综合监督单位财务、党务人员开展财务交叉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交叉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检查人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阅台账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从外部视角查找被检查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梳理问题清单交纪检监察组研判,由纪检监察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通过互换单位检查,让3个综合监督单位财务、党务人员开拓了视野,促进了综合监督单位间的交流,在查找问题、整改问题的同时,学习了对方的先进经验,通过比对差距,实现了取长补短、差距互补、经验共享,起到了比学赶超、不断完善、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
发扬啄木鸟精神,杜绝“有虫不除”
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切实担负起保护政治生态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啄木鸟”精神,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全方位捉虫除害,全面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既抓关键少数,又管住全体干部,严抓严管,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一是压实责任“治未病”。督促部门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本部门各项事业建设的全过程。1.及早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部门及时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2.制定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督促部门于3月底前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推行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部门班子成员按季度将需要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相关工作列出责任清单,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季度将清单派到班子成员手中,班子会议每季度听取1次派单制落实情况汇报,督促落实责任。4.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督促部门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内部机构和个人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制度和措施。5.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督促部门采取公开公示、定期报告、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不断强化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干部行为。6.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纪检监察组长积极践行“严管就是厚爱”,立足抓早抓小,教育提醒为先,采取多种形式与纪检监察组组员以及部门一般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员、科级以上干部、领导班子成员多个层面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 通过开展谈话活动,对领导及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打了预防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纠正,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实现了廉政“预防关口”前移,营造出“廉政常谈,警钟常敲”的良好氛围。7.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按照州纪委、州监委的统一部署,督促州林草局、州扶贫办、州残联3个单位科学合理设置“监督告知牌”,“告知牌”上清楚写明了受理事项、举报电话等,确保信访举报渠道畅通。8.规范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督促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文件精神,要求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节俭、廉洁的原则,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提倡移风易俗,节俭办理。9.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服务工作。中央巡视组到文山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期间,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采取抓安排部署、抓工作推进、抓整改落实措施督促部门切实做好巡视服务相关工作。10.常态化列席“三重一大”会议,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1)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严格会前报告。督促驻在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梳理本部门(含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在召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原则上提前2天以上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并附上会议议题、拟研究事项的初步方案,以及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报纪检监察组备案,邀请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会议监督。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重点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2)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部门指定专人对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大额专项资金安排等事项决策后的执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的,须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并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3)公开公示接受监督。督促部门依据规定,在公示栏、网站及时公开决定后的“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单位人员或社会公众的监督。(4)严肃责任追究。对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中,不主动接受或规避监督,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违反组织、人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执行集体决策不力或者错误造成严重损失等违纪行为,纪检监察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深入检查找“病因”。以明察暗访为重要手段,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为有力抓手。深入检查驻在部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着力发现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问题。1.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纪律涣散问题。强化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杜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资金、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克服“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问题;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问题。2.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开展中央、省、州党委及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部门行业扶贫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落实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落地情况等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派驻部门以来,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中,共梳理出存在问题89个,纪检监察组已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3.坚决服从大局,圆满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临时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任务。对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讲客观条件,不推诿扯皮,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派驻部门以来,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及2名组员被省、州纪委监委抽调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两个责任”、重大项目、元旦春节纪律作风建设等专项检查共36次,其中深入县(市)检查18次,到其他地州交叉检查1次。参与办案8次。
三是对症下药治“病树”。开展各类监督检查结束后,及时分门别类梳理汇总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逐条逐项开出整改“处方”治“病树”,坚持挺纪在前,有责必问,让误入歧路者迷途知返,让贪腐既遂者悬崖勒马,防止小病养大、大病恶变,从而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目的。如:针对州林草局某某同志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及时对州林草局党组开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州林草局党组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纪检监察组对犯错误、走弯路的同志不“一处了之”,不“一棍子打死”,而是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努力挽救干部,达到了治“病树”的效果。
四是严肃惩处拔“烂树”。对“害虫”绝不姑息,对“烂树”绝不留情,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强大震慑。
五是强化教育护“森林”。抓常抓长抓细日常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督促驻在部门采取个人自己学、会议集中学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中央、省、州党委及纪委全会等重大会议精神;2.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3.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以及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4.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及《中央、省、州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等资料汇编。5.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学用结合。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把测试人员范围扩大到综合监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干部职工,参加测试人员及格率达100%。通过学习及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形成了学条例、守党纪以及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在纪检监察组的正确教育引导下,3个综合监督部门的党风政风行风得到明显好转,不实举报问题得到有效制止,实现了从纪检监察组进驻之前的每年收到几十件信访件转变到进驻之后的信访件仅有2件。同时,以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观看《绝不姑息》等警示教育片;到监狱、法院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及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选编》《访虎--云南省省管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纪实》《云南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典型案例书籍,以案说理、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在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引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到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让干部职工现场体验和感受“搬家不如搬石头,苦熬不如苦干”、“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艰苦奋斗, 无私奉献” 的“西畴精神”和“老山精神”,大家心灵得到了洗礼,灵魂得到了净化,思想得到了升华,党性得到了锤炼,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力促进综合监督部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开展信息宣传,不能“只打不叫”
有一种鸟只打不叫,另一种鸟又打又叫,爱鸟人士更喜欢第二种。纪检监察工作,概括起来说主要是两大类,一是案件查办,二是宣传教育。案件查办要低调,宣传教育要高调,应该做到“又打又叫”。派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进驻部门以来,紧密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聚焦主业主责,将信息宣传作为引导和助推工作的重要手段,积极撰写稿件,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成效。2018年,共撰写信息稿件98篇,被中央、省、州级媒体刊发73篇。充分发挥了信息工作的参谋、耳目、喉舌作用,助推各项工作高效运转,营造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018年,信息考核分值名列前茅,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忠诚干净担当,做到“敢于亮剑”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年初纪检监察组干部一就位,组长就及时与组员开展了谈话,要求做好“六种人”。一是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经常面对“糖衣炮弹”的袭击、“利益集团的“围猎”,有时甚至是“你死我活”的较量。一旦丧失政治立场,就有可能掉入万丈深渊,不仅无法履行好忠诚卫士的职责,而且连自身都难以保全。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对照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做纪律上的“规矩人”。正人先正己,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在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上作表率、树标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是做工作上的“担当人”。担当就是要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要勇于作为、积极作为,而不能为官不为,更不能明哲保身。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就是恪守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责和使命。不在是非面前失真,不在问题面前失语,不在责任面前失职,不在人民面前失信。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坚持原则、刚正不阿、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错告、诬告和不实举报,要敢于伸张正义,站出来为被陷害的干部正名,澄清事实。四是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人”。我州目前与全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和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助推文山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五是做反腐信号的“领悟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强化自身学习,当前重点是要学习十九大精神,要深刻领悟十九大释放的“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为明确目标、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力度将加大、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腐败高官将重点严查、‘四风’问题和特权思想将继续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将进一步强化、为官不为要么改造要么撵走、依法反腐将进一步推进、监督体系将进一步健全”八大重磅反腐信号,用新时期反腐信号指导工作,推动工作。六是做廉洁上的“干净人”。纪检监察干部也是平凡人,不是佛祖圣人,不是生活在真空里,要抵得住诱惑,以道德为“高线”,以纪律为“底线”,在廉洁上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严格遵守“六项纪律”,慎权、慎独、慎微、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廉洁奉公的表率。
总之,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将一如继往地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发扬心细、手稳、眼利精神,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用手中的利剑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把火热的青春和聪明才智奉献给文山纪检监察事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全心全意续写壮乡苗岭纪检人实干、巧干、加油干的壮丽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