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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有力武器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2-25 04:15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这表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科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而建立起来的一套融教育、监督为一体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举措,对于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政权稳固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及时纠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长期以来,就不同程度存在着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反感情绪,或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更是认识不足,缺乏“一岗双责”主体意识,认为这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思想上存在不愿管、不想管的现象,对风险防控工作被动应付,消极懈怠,甚至流于形式。
    (二)廉政风险查找不深。由于思想认识有偏差或者囿于部门利益,有的部门对于廉政风险点的查找不认真、不细致,不愿把真正的问题暴露出来,有的故意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有的重客观风险的查找,轻主观思想风险的查找,重一般干部风险的查找,轻部门“一把手”的风险查找,导致确实存在的风险没有查找出来。
    (三)防控措施制定不全。由于风险点排查不深,导致一些问题无防控措施,缺乏有效的落实办法和监督机制。有的权与责不挂钩,责与险不对应,不能引起相关人员对廉政风险的高度警觉和自觉防范。有的制度设置不到位、不严密,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影响了风险防控的实效。
    (四)制度不够系统健全。由于缺乏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理念和系统意识,人们思想普遍存在着“工作制度是工作制度,廉政制度是廉政制度”,不能把两者有效结合与统一起来,导致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思想理念不能有效进入制度,制度和程序设置不科学、不严密,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使权力在岗位运行中存在的随意性、个人感情和工作情绪等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影响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
    (五)监督检查力度不大。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党风党纪和行政监察的双重职责,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要求高,人员编制少,加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同级监督难等实际问题,难以组织各种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即使检查也仅停留在“做没有”的表层,难以触及“做得怎么样”的深层;同时,受这样那样的因素影响,也无法实施责任追究,使得整体监督力度不大,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纵观社会各行业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多是因为教育失误、监督失效、制度失范等原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是要运用思想教育、制度规范和监督制约等综合手段,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体系,做到不良苗头早发现、腐败隐患早消除、出现问题早解决,遏制并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势头。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围绕“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惩处是手段、有效预防是目的”的总体思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围绕一个中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围绕有效预防廉政风险这个中心,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推进氛围。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党校干部培训要开设廉政风险防控课程;干部提拔任用前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警钟长鸣。通过形式多样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岗位权力、责任和风险的再认识,强化岗位风险意识,自觉增强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突出两项重点,全面排查风险防控点。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一是要重点突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的风险防范;二是要重点突出对行使各项职权的重要部门和管理人、财、物的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的风险防范;加大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大额投资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基层站所人员履职情况的风险防控,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

(三)处理好三个关系,提高风险防控工作的能力。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就是要通过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真正使“岗位责任化、履职程序化、风险具体化、制约有效化”,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查找风险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既要重视查找风险点的数量,更要注重查找到的风险点质量。注意区分关键岗位和一般岗位,把风险防范的重点对象放在领导干部和涉及人、财、物的重要岗位上,突出风险防控的针对性;注意区分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到重要事项上来,提高风险防控的实效性。二要处理好形式和效果的关系。要立足实际,结合工作实际查找风险点,脱离工作实际的风险点会导致风险防控工作失去效果。因此,要把制定防范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强化检查监督考核,形成对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评价,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三要处理好“找”“防”“控”的关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以“找”为基础,以“防”为关键,以“控”为核心,努力做到查找风险要“准”,落实措施要“严”,督查落实要“硬”,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四)健全四大机制,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围绕权力运行中的风险教育、风险防范、风险警示、风险处置等重点环节,构建权责明确、防范有效、动态监控、处置有力、评价科学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

一是构建组织协调机制。各单位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工作,制定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目的、要求、步骤,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构建“全、严、准”的排查机制。“全”是通过界定在清权、明责、定岗的基础上,全面查找单位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严”是通过组织审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和每个岗位确定的风险点进行认真审定,对查找不准、不全、不深的,责令重新查找,直到审定过关为止。“准”是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的行为特点、产生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划分为低、中、高三个级别,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

三是构建防控机制。着重从抓好“教育”环节入手,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着重从完善“制度”环节入手,全面梳理各项职权职责,细化业务流程,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对各部门各单位内部的主要职能的业务流程进行细化,完善各环节的管理制度,防范以权谋私。着重从强化“监督”环节入手,严格责任追究,夯实防控措施基础。

四是构建考评机制。把风险点防控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框架,纳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格局,纳入以责任追究为重点的奖惩机制,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把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落实等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效性。通过严格的检查、考核,形成奖罚分明的考评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运用信息技术,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当前,要综合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和现代科技手段,将网络、电子、通信等先进科技手段,嵌入权力公开、行政服务、项目监管、资金监控全过程,针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使用、公共产品生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全程监控和动态预警网络,全天候、全方位防控廉政风险。要以惩防腐败体系动态管理系统为龙头,统一系统平台,实行一个终端、资源共享、统一监控,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痕迹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追查、及时整改,有效防范腐败的发生,从而赢得廉政风险防控的主动权。要加强对科技防控系统研发评估分析,测试系统功能,并和其他系统联合展开实验测试,突出防控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包括事前廉政风险防范、事中动态公开、事后考核问责的技术,以更好完善风险防控的网络运行载体,提升廉政风险的信息化防控水平。(杨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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