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的实施办法出台后,砚山县结合实际,组织人员深入到全县部分单位和乡镇、管理区,针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就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总结
(一)建立“一套”制度保证有效推动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的实施办法出台后,砚山县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砚山县委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从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公务接待等九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并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出台了《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砚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实施意见》等制度。同时,县纪委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制定《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网行为的通知》、《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的规定(试行)》和《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推动部门单位落实上级精神,自觉转变作风。
(二)落实“两个责任”保证一抓到底
首先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领导干部抓起,让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行动起来。主要是通过领导带头、教育引导、日常督促等方式,确保八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一是领导带头,“上行下效”。县委常委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各部门积极改进文风会风,压缩会议和文件,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办公用房、配车用车、“三公”消费、工作日午间禁酒、严禁赌博等方面的规定,从简安排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制度和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了以“上行”带“下效”的良好局面。 二是教育引导,打牢基础。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建宣讲团巡讲、集中组织学习,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实现党员干部教育全覆盖。通过教育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日常督促,狠抓落实。实行县级领导挂钩联系乡(镇)、部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民主生活会指导,了解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进行季度、半年、年终检查考核,共对考核中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四是严肃执纪,强化问责。按照“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要求,紧紧围绕八项规定、“四风”问题,采取日常监查、明察暗访、约谈通报等方式,抓作风,严党纪。通过严格执纪问责,保持了严查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三)形成“三个常态化”机制保证不留空白
一是建立责任落实常态化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将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考核和年终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一方面由县委常委班子按照季度派单制落实好责任内容;另一方面由联系工委强化平常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一方面,由县纪检监察机关抽调人员组成暗访组,对各级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不定期式明察暗访。另一方面,邀请乡镇、部门纪委副书记、纪检员,采取事前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以及模拟办事、跟踪办事等方式,进行随机式暗访。第三是通过书记、县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信访“五级联动”平台,“96128”热线,“百度·砚山贴吧”,排查各级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存在“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线索。
从调研来看,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格管理,严肃责任追究。工作作风大为改观,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少了,公款吃喝少了,相互吃请少了,公车私用少了,深入调查研究、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干部多了。仍有一些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钻制度、监督之空子,变着法子规避中央“八项规定”。所出现的这些新问题新情况,有待我们加以治理解决。
二、规避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表现
一是工作纪律时紧时松。上级要求严格时就作重点强调,平常监督不到位,没有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如:从2015年县级开展的四次明查暗访及省州检查组明查暗访的总体情况看,上班期间迟到、擅自离岗吃早点、在办公电脑上浏览购物网站、看视频、玩游戏等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存在“转变作风”虚假花招。有的党员干部“明的不行,就来暗的”。借上班之机外出办公,在棋牌室打麻将。2014年至今,全县共查处上班时间在娱乐场所打麻将公职人员共计40人(其中县属部门28人,省州属部门12人)。
二是变着法子逃避监督,公车私用有空可钻。为严格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公车私驾,按照规定,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粘贴公务用车标识,以亮明“身份”。然而,一些单位或个人为躲避公众视线,逃避公众监督,为公车私用提供便利,存在私自不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公车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不及时更换标识等情况。此外,根据《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但有的部门落实不到位。如:按规定应严格派车登记制度,但有的部门认为过于麻烦,公车管理台帐不健全,上级严格检查时就登记,反之就敷衍了事搞应付,制度形同虚设。
三是公款吃喝隐匿于暗处,难于监督。伴随着民众监督意识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力度的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在落实《《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公务接待过程中,虽然明目张胆的公款吃喝大幅减少了,但公款吃喝现象并未得到彻底根除,就餐地点隐蔽,由豪华宾馆、饭店转移到小街小巷小菜馆、乡村农家乐小等更为隐蔽的地方。有的单位甚至将超标招待费采取“一餐多单”列入财务报销等,给查处“舌尖上的腐败”带来了新的难度。
四是变着法子操办宴席,制度落在空档上。自《砚山县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的规定(试行)》下发后,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规定,总体来讲,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刹住了,干部群众普遍反映,份子少了,经济上轻松了不少,酒席少了,身体上也轻松了不少。但是,也有极少数干部职工违规办宴席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按照规定办婚宴单方30桌,双方50桌,就采取化整为零,多次办客的方式逃避监督。二是针对文件中明令不允许办周岁宴、寿宴等规定,就采取电话、短信通知,不发请柬宴请的方式逃避监督。
三、当前规避中央“八项规定”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缺位。一些人认为:中央“八项规定”仅仅是一些条条框框,纸上谈兵,缺乏可执行性;有的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就是一阵风,风声一过,吃、喝、玩、乐、用还是自己说了算,在思想和行动上没有达到高度一致的自律意识;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无视制度规定,一贯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过程中,踏着红线不踩线,绕道搞变通。
(二)制度与监督漏洞。目前,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配套制度建设、执行细则还不健全,仍需根据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因此,一些人变着法子,钻制度空子,搞变通违反规定。同时,由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覆盖面广,目前尚未形成多方力量参与监督的联动机制,也尚未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一些人心存侥幸,利用监督之漏洞,变相违反规定。更有甚者,对一些禁令不以为然,公然顶风违纪。
(三)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八项规定出台后,绝大多数部门都制定或修改完善了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但有些单位却把它当作是“一纸空文”,制度成了“挂在墙上的装饰”,不严格执行,不规范操作。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带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严格实行上班作息时间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对一些分管科室的干部职工也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的问题。
四、当前规避中央“八项规定”的治理对策
(一)强化教育提醒。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作风问题,通过约谈、打招呼、写检查等方式,抓苗头治理。充分发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时时告诫党员干部要强化自身廉洁从政和严谨的作风意识,守住纪律红线。从而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堵漏洞。要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完善制度,堵住缺口。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规范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作风建设等问题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八项规定”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用制度制约权力,用制度约束行为,用制度管住人。
(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政务网、公示栏等媒介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网站,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让中央“八项规定”在阳光下实施,让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员无处藏身。
(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党群干群关系好不好,风气正不正,关键就在于这个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强不强,作风好不好。所以,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带头坚决不做,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中,真干而不是假干,实干而不是虚干,为党和人民干而不是为自己干。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八项规定”作为转作风的一把“标尺”,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风促进“八项规定”的有效实施。二要将部门工作纪律与主要领导实行责任挂钩,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层层追责。
(五)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要结合机关作风“庸懒散奢”和“正风肃纪”等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内部检查、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内部问责,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维护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