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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当前乡(镇)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现状及建议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7-20 05:47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苍蝇式”腐败和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作为反腐倡廉和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乡(镇)纪委委员在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提高乡(镇)纪委委员履职能力,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乡(镇)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现状

以西畴县为例。全县共有9个乡(镇),每个乡(镇)纪委委员按5名配备,2016年换届选举产生乡(镇)纪委委员45名,其中书记9名,副书记9名;最大年龄54岁,最小年龄23岁,平均年龄36岁;妇女干部16名,占35%;少数民族干部24名,占53%;大专以上学历42人,占93.3%。除书记、副书记为专职纪委委员外,其余纪委委员均为兼职。大部分兼职纪委委员由于理论素质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弱,加之与其他乡(镇)干部一样要包村挂片,时间不能专用,业务不能专干,导致兼职纪委委员长期“赋闲”脱岗,“只戴帽不履职或弱履职”的现象极为突出。这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

 

二、制约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一是自身素质弱化。纪委委员只有政治坚定,党性坚强,政策水平高,法纪观念强,严格自律,公道正派,为民务实清廉,在党内外有较高威信,才能更好地约束、规范、监督别人。从西畴县的情况来看,除书记、副书记外,乡(镇)纪委委员多由站所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兼任,工资福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主要取决于站所工作的好坏,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存在“只戴帽不在职、只挂职不履职”的现象。绝大多数兼职纪委委员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加之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配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有心无力。二是角色意识虚化。纪委委员是党代会选举产生的,不仅仅是政治荣誉,更包含着党和人民的肯定与信任、重托与厚望。对书记、副书记而言,履职尽责是职责所在,必须“在其位、谋其政”。对不在纪检监察岗位的兼职委员而言,纪委委员这一政治荣誉的吸引力不够,部分委员认为反正只是挂名,要也可,不要也行,无事嫌官小,有事嫌职多,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经常借口事情多、工作忙、时间少、无精力,不愿履行委员职责,也较少向纪委建言献策。绝大多数兼职纪委委员是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骨干力量甚至主要负责人,承担着本单位繁重的工作任务,客观上存在重视单位本职业务忽视纪检监察工作的现象,导致委员角色意识虚化。三是责任担当淡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是请客吃饭,是要得罪人的。部分专职纪委委员尚且担忧监督执纪导致人际关系破裂,受到冷嘲执讽或打击报复,兼职纪委委员就更不用说了,大多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抱着“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对违规违纪违法麻木不仁、视而不见,不愿正常履职。有的兼职纪委委员仕途无望,不愿“荷枪实弹”、铁面执纪;有的只栽花不栽刺,专作“老好人”,不敢担当,不愿得罪人;有的自身业务不熟,害怕能力不足被人讥讽,监督执纪信心不足。

(二)客观原因。一是平台不宽限制作用发挥。部分乡(镇)纪委没有给兼职纪委委员提供参与反腐倡廉和监督工作必要的载体和平台,致使兼职纪委委员的功能仅仅局限于在纪委全会上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报告,对纪委一些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和重要情况通报不了解,职能没有得到真正有效发挥。二是保障不力浇灭工作热情。专职纪委委员一般都有纪检津贴,兼职纪委委员则基本上没有。同样是纪委委员,同工不同酬,导致部分兼职纪委委员觉得心理不平衡,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不愿意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业。部分乡(镇)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兼职纪委委员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办理不及时、不到位,打击了兼职纪委委员的积极性。三是考核不严制度形同虚设。部分乡(镇)既没有建立起严格的纪委委员管理考核制度,也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纪委委员落实“三转”工作中没有纪律和制度刚性约束。有的乡(镇)即使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因为执行不坚决、不彻底,效果大打折扣。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但大部分乡(镇)纪委“三转”基本上只“转”纪委书记的职能,兼职委员基本没有“转”。兼职纪委委员除了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乡(镇)还要拿工资、绩效等考核他们的包村包户、农业生产、计划生育等一系列工作,导致他们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既不能也不敢丢掉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对策建议。(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走出去学习。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或外出学习。二是引进来培训。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和廉政专题教育讲座,围绕案件查办、信访举报、明察暗访、落实“两个责任”等内容,对纪委委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确保“外行人”能说“内行话”、做“懂行事”。三是沉下去调研。组织纪委委员经常性地开展调研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角色意识。严格纪委委员增补程序,乡(镇)纪委委员调动时需征求上级纪检部门的意见,当出现空缺时,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增补。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或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影响队伍形象的,坚决调整出委员队伍,并依据规定严肃处理。教育引导纪委委员增强角色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纪委委员身份,切实承担起纪委委员的各项职责,做到身份自觉、责任自觉、履职自觉、担当自觉,带着高度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履好职、尽好责。(三)搭建履职平台,确保作用发挥。一是搭建议事平台。在纪委起草纪委全会报告、谋划阶段性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过程中,要注重征求纪委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召开纪委全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征求意见会、专题研讨会等重要会议,要坚持邀请兼职纪委委员参加。在信访件调查处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重要工作,要发动兼职纪委委员协助。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将询问质询纳入到纪委全会的规范议程中,形成在会议期间提“询案”的制度,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使委员开展询问和质询“师出有名”。同时,将党代会、纪委全会等决定决议加以细化和量化,以列表的形式下发给纪委委员,让委员们有针对性地提出询问。三是搭建知情平台。将纪委重要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情况以专题会议等形式,及时向纪委委员通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让委员随时掌握阶段性动态。为每名纪委委员选择1—2个单位和村(社区)作为反腐倡廉工作联系点,定期走访调查。一方面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另一方面配合纪委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了解联系点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创建特色、打造亮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推进。定期组织委员围绕任务目标,开展调查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向纪委提交提案、意见或建议。(四)优化履职环境,调动工作热情。开通兼职纪委委员工作绿色通道,凡是兼职纪委委员以书面形式署真名反映的事情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纪委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履职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反映问题的兼职纪委委员实施打击报复。设立大案要案专项奖励资金,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显著贡献的,予以表彰;同时,参照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对兼职纪委委员给予适当的补贴,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五)健全履职机制,促进规范履职。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开展集中学习,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和省、州、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党政纪法规,不断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同时,用学习笔记、集中测试、撰写学习心得等方法检验学习效果。二是健全培训制度。加强纪委委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委员的业务水平。对于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在参训人员的安排上,适当向兼职纪委委员倾斜。三是健全考核制度。年末,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纪委委员参会、巡视、调研、提案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并组织全体纪委委员进行投票评议。对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不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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