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是针对部分地区村务不公开透明,群众了解信息的渠道被堵塞,造成监督缺失,导致部分村干部与民争利、“小官大贪”、腐化堕落等现象而制定出台的。而做好乡(镇)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帐工作,能从源头治理和政策落实上严格地把好涉农资金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强化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规范和使用安全。
主要做法:要求各乡(镇)纪委建立各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备制度。要求各村委会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规定应公开的政务事项、村务事项、财务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开的情况按时上报乡(镇)纪委备案核查。各村委会必须在每月底将当月内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等情况报乡(镇)纪委。各乡(镇)纪委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村(居)务公开情况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各乡(镇)纪委必须建立各类资金监督检查台帐,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乡(镇)的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涉农补贴类资金、涉农项目类资金等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台帐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资金类别、数量、使用范围和对象、使用程序、资金的去向和用途,乡(镇)纪委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对存在问题和履职不到位人员处理情况等;结合我县实际,实行村集体“三资”处置报备制,要求各村小组在处置“三资”过程中要认真召开村民会议研究,并作记录。要求各村小组每月报备“三资”处置报备表,实行零报告制度。要求各村民委建立相关台账,实行一村一册管理;县纪委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各(乡)镇纪委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深入,影响全县相关工作开展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两个制度”和我县的“三资”处置报备制取得成效。
取得的成效:丘北县12个乡(镇)“三本台账”逐步建立和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公开程序都得到了完善和强化,基本实现了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哪里,村务公开的内容就延伸到哪里。资金监督检查台帐和村集体“三资”处置报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既为村民自治形成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也有效地从源头上堵住村级腐败现象的滋生,真正做到保障群众的利益。(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