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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在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0-21 15:29

坚守初心使命  聚焦主责主业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  张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州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研究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童志云书记今天上午作了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关于2019年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使命,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与消极腐败现象、违纪违法行为的不懈斗争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决行动中增强斗争本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提升工作“辨识度”“贡献率”,全州纪检监察工作迈出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以政治机关的高度自觉和强烈担当,聚焦主题主线,把握职责定位,紧盯工作短板和问题,把主题教育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融入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强化理论武装不懈怠,坚定斗争意识不动摇,推进自我革命不停顿,广开言路征求意见,自我剖析揭短亮丑,梳理分类对症下药,在一体推进“三不”“三转”和“三项改革”中守初心、担使命,着力破解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把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牵头协调抓好全州主题教育10个方面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各部门真刀真枪抓整改,推动122个问题182条具体整改措施对账销号,解决了一批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落实“两个维护”更加具体、清晰

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大棚房”问题、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等开展专项检查、专项巡察、专项整治,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共问责处理不作为、慢作为党员干部468人、单位16个。

消除政治生态污染因子,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和付加兴恶劣影响。协助州委召开全州领导干部大会,敦促、规劝有关同志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78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谈话,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协助州委制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实施方案》、组织32名厅级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汲取秦光荣案、付加兴案深刻教训。通过“九看”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着力整治“九种人”,督促各级党组织在主题教育先学先改中排查政治生态突出问题649个,推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集中整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扶贫领域、督查检查考核、为基层减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7317人,其中扶贫领域23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起。州级各部门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从425项缩减至76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从41项减少到19项。协助州委出台26条为基层减负措施,着力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实。

(三)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持续推进“三项改革”,完成州纪委州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督促指导县(市)监委向全州104个乡镇(街道)全覆盖派出监察室,聘请960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服务保障,制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意见和配套方案,调整优化监督范围,对派驻机构干部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群团关系进行统一管理。分类推进州管国有企业、州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企业、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强化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建立“2+1+1”协调联动机制。启动州纪委州监委留置场所建设,今年3月即可投入使用。

积极探索创新,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规范案件文书、审批流程,制定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信访举报听证终结、保护实名举报人等制度。与政法、公安、检察、审计和电信企业等加强协调,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查办案件、信息查询和调取等工作协作机制。

(四)日常监督形成常态

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开展“蹲点式”“体验式”“政治关爱谈话”监督,加大“面询”和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推动监督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深入富宁绿色水电铝、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等重大项目一线跟进监督。对文山、丘北、广南3县(市)开展脱贫攻坚实地调研,发现问题70个,提出整改建议155条,对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处理。对6县(市)、17个州级部门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对服务窗口部门开展公积金提取、不动产登记等“体验式监督”15次,发现问题37个,提出整改建议39条。规范对党员干部的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开展“政治关爱谈话”436人次。开展“面询”16人次,提高与监督对象的面见率、面谈率。

持续落实村务公开报备、资金监督台帐、走访群众“三项制度”,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到田间地头、村落院坝去掌握实情、收集民意,着力发现和查处基层干部失职失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累计发现问题4253个,给予批评教育300人,问责处理28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

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的针对性,协助州委向19名州级领导派出主体责任清单75357条,强化督促落实,带动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常态。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八小时以外”监督问卷调查及测评。组织8个县(市)、7个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转化运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该容错的大胆容错,对该处理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被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既体现监督执纪执法的力度,又体现关爱保护干部的温度。全州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97人次,占67.2%。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5名干部、1个单位澄清正名,开展被处分人员回访教育248人次。

(五)正风反腐持续向纵深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四个一”要求,持续抓节假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收送“红包”礼金、“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等专项整治,27个单位处置上缴资金共78万余元。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1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5起。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有力削存量,有效遏增量。强化审查调查能力提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办案安全监督检查和超期案件清理,重大案件由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领衔查办,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州共处置问题线索1490件、较上年增长22.6%,立案667件、较上年增长26.6%,采取留置措施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9人、较上年增长27.2%,移送检察机关起诉34人、较上年增长70%。州纪委州监委立案查处1818人,严肃查处了原州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勇行贿案,广南县法院原院长吴少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案,云南建投机械制造安装工程公司原董事长何源涛、原总经理锡有昆受贿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协助省纪委省监委查处了云南建投集团原副总经理王庆受贿案、云南煤炭产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廖启迅受贿案等专案。

最大限度提高查办案件的“附加值”,对行业性的典型案件进行系统研究、深刻剖析,针对制度机制“漏洞”提出整改建议,全州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66份。强化重大典型案例宣传,收集州内查处的82个典型案例汇编《问责进行时》印发各级各部门学习教育,开展典型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六)政治巡察不断深化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统筹开展常规巡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人防系统机动巡察。年内州委共巡察31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682个,移交问题线索64件。九届州委已巡察53个党组织,“全覆盖”任务完成63.1%。制定州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对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29个巡察对象整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扎实推进对村巡察全国试点示范创建,总结提炼了一批可听、可看、可谈、可查、可访的亮点,实践形成对村巡察的“文山模式”,为全国特别是西部省区对村巡察提供了“文山经验”,中央巡视办、省委巡视办给予充分肯定,先后在我州召开调研座谈会、现场推进会予以推广。

(七)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

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州级有关部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蹲点式”调研,指导县(市)纪委监委抽取18个乡镇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省纪委省监委对我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充分肯定,在我州召开全省第二次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全州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19件,给予批评教育2495人,问责处理296人,党纪政务处分14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加强工作督办、提示预警,注重在侦查、审查、审判等环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对2个州级部门、2个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对8县(市)和46个州级成员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出纪律提醒函17份。共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77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0人,严肃查处了广南县法院原副院长许权徇私枉法、帮助黑恶势力完成虚假诉讼、违法执行,西畴县公安局兴街派出所原所长陈艳序对恶势力犯罪行为故意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富宁县总工会原副主任科员农恩福参与、组织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组织协调推进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围绕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教育扶贫、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农村饮水安全“百日总攻”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十项行动”、河湖“清四乱”行动、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齐农村危房改造短板弱项等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上学难、看病难、饮水难、出行难、用电难等问题。

(八)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规范党组织生活,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把党支部建立在办案和巡察第一线,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攻坚克难作用,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内功。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首先在纪委监委内部落细落实。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多渠道选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力量不断加强。破解“本领恐慌”瓶颈,开展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4次,组织开展应知应会内容闭卷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定,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强化自我监督。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2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给予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处理7人,着力维护“纪律部队”的形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州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一些党组织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一些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健全,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还有差距,监督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监督不够精准、有力、有效;部分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担当还有差距,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学习劲头不足;有的精神状态不佳,斗争精神减弱,工作标准不高;有的自我要求不严,极少数甚至执纪违纪。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我们面临的各种斗争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至少要伴随我们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过程。”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我们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这个信心决心,来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大思想武器的指引,来源于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来源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拥护和支持,来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卓著成效。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鼓舞士气、激发斗志,又要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头脑清醒和坚韧执着,朝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稳中求进,步步深入,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六个统一”重要经验、改革开放40年来管党治党取得的“五个必须”宝贵经验,聚焦主责主业,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深化,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关于2020年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和九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是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我们要以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经常回望初心、砥砺初心,修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心学”,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制度机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推进自我改造、自我净化,让初心和使命在内心深处永驻、在思想深处扎根。把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学思践悟,推动学习新思想从“认真学习、通读原文”向“入脑入心、遵照执行”的更高层次迈进,再向“融会贯通、熟练运用”的更高境界迈进,真正把蕴含其中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科学方法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交办,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云南烟茶玉矿等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追责,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把监督第一职责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突出体现了监督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我们必须找准定位,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聚焦政治建设、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政治生态,紧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制度空转背后的责任虚化、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完善“九看”工作法,建立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长效机制,对各地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分类施策推进整治,清除文山政治生态污染底泥。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派单的实效,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完善县(市)、州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强化“2+1+1”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盯紧“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探索对下级“一把手”定期定人全方位体检的监督方式,对领导干部执行制度、履行职责、选人用人、纪律作风、家风家教、社会交往等方面进行全面“扫描”,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综合运用“面询”“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形式,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坚持“三个聚焦”强化巡察监督,统筹推进州、县(市)巡察工作,年内高质量完成九届州委巡察全覆盖、县(市)对村巡察力争全覆盖。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情况公开等制度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对村巡察全国试点示范创建,在力量组织、巡察方式、提高效率、整改落实、彰显成效等方面不断总结完善,丰富对村巡察“文山模式”的内涵。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履职监督、综合业务考核,监督和指导派驻机构把准政治监督、上级监督的定位,聚焦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把对人、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探索整合派驻机构力量、统筹监督办案的机制,以2+1+1”机制为基础,划分派驻机构“协作区”,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的事业和维护群众利益中失职失责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规范问责工作,根据职权关联程度、因果关系远近、失职失责情节等准确划分责任,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保证处理意见公正合理,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既做到严格责任、严肃问责,又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三)进一步发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助力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履行职责、担当作为,强化纪法保障,让全州各族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小康。

继续加大对富宁绿色水电铝、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防范和查处项目建设中违反操作程序、违规使用资金等腐败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防止“项目上马、干部下马”。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压实资金监管责任,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全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行业扶贫部门监管责任、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贫困县脱贫摘帽情况、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大直查直办和交办督办力度,涉及党政“一把手”的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落实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月通报、季分析”、约谈纪委书记等制度,完善实名有奖举报、常态化监督检查、调研督导等机制,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挖彻查每一起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中不作为、乱作为、办事不公、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和缠访滥访等突出问题,用好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强化基层监督。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务公开报备、建立资金监督台账、走访群众“三项制度”,积极探索有效可行的基层监督方式,压实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对乡镇纪委深化“三转”情况开展调研督导,督促指导县(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综合业务考核、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探索建立县(市)纪委监委统一指挥调度,县(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工作“捆绑”、责任“捆绑”、“抱团作战”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乡镇纪委工作力量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举措全面肃清秦光荣流毒和付加兴恶劣影响,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要的、紧迫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推进落实,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加强对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州委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州委召开全州“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查找秦光荣流毒、付加兴恶劣影响在本地本单位具体表现形式,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扎实开展资源性领域、“六个严禁”、选人用人、党员信教问题等专项整治,完善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监督约束、激励担当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推动以案促建,切实把正确思想、严明纪律、优良作风、良好导向、正面典型立起来,全面修复、持续净化文山政治生态。

以付加兴案为镜鉴,收集整理近年来州内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撰写一批剖析材料,印发一批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反思材料,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纳入警示教育范围。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要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努力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文山”。

(五)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继续严惩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严惩攀附贴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行为。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升腐败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不敢腐”,要围绕清除政治生态污染底泥,着力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要提高“成案”意识,认真调查核实每一件问题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避免草率了结;要深挖细查,查清所有违纪违法事实,避免漏罪漏错;要拓展线索,增强敏锐性,查清相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避免就事论事。推进“不能腐”,要深刻剖析每一件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监督盲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推进“不想腐”,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政德教育、纪法教育。

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工作。推进问题线索扁平化管理,定期梳理办理情况,加强监督、重点督办,提升分类、分流处置效能。精细化做实初核工作,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充分调动公安、检察、审计等专业力量和专业手段,综合运用各种调查措施,围绕刑事审判标准依纪依法收集、固定证据。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压实安全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加快推进州纪委州监委留置场所建设,督促指导县(市)纪委监委加强陪护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审理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处分关、移送关,确保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承办部门移送审理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等问题的,坚决督促“返工”、记下“黑点”、以备考核,以审理质量提升促进审查调查质量提高。强化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抽查检查,加大被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力度,体现组织关心关爱,让“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稳定审理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审理干部,县(市)纪委监委调整审理干部须向州纪委州监委报告。

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加重基层负担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守重要节点,深挖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顶风违纪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学习对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纪律作风规定“文件汇编”,开展自检自查,采取适当方式公开自身存在问题,自我揭短亮丑,主动整改落实。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模范机关、“双强”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在正风反腐、自我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冲锋陷阵、顽强拼搏、锤炼意志、苦练本领,建强党的“纪律部队”,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讲政治、重大局、护核心、真看齐,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站在党中央的政治立场看问题,从党中央的政治和大局审视工作,推进深化“三转”,全面履职尽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各级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坚强的战斗集体。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达标创建,夯实战斗堡垒。加强自身权利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防私自留存、擅自处置线索,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和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及其特定关系人登记备案制度,防止权力被滥用。

努力打造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强的“双强”队伍。强化思想引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把握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提高斗争本领,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以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可信、可靠、可用。加强业务锻炼,制定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通过“纪法论坛”“工作复盘”“办案模拟”“业务演练”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人人“上讲台”、个个“当老师”,努力成为监督执纪执法的行家里手。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专业人才,充实监督执纪执法力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管理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推行上级纪委以“小巡察”方式对下级纪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决不姑息纵容,对遵纪守法、干事担当者大张旗鼓褒扬,关心关怀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把每一项工作做到极致、做出彩。

同志们,重任在肩,当只争朝夕;奋发有为,方不负韶华。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砥砺前行,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齐心合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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