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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文山开启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2-26 10:13

——在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22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州委九届十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州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研究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陈明同志今天上午作了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文山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高压反腐,推动文山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艰巨任务,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使命、践行担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坚决清除“污染底泥”“污染因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体现文山成色、作出文山贡献,在修复净化文山政治生态进程中交出了优异答卷,在文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历程中书写了浓墨重彩一页。

坚决清淤除毒、刮骨疗伤,推动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迈出坚实步伐。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省监委严肃查处付加兴、黎家松、熊荣元、陈晓华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优先处置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处理涉案人员。坚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有效清除干部队伍中的“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是非判断之乱”“纪律之乱”“作风之乱”。与上年相比,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83件次,下降3.8%;处置问题线索1597件,上升7.2%;立案908人,上升32%;党纪政务处分830人,上升38.6%;采取留置措施56人,上升211%;移送检察机关54人,上升58.8%,挽回经济损失3826万元。其中立案审查州管干部26人、留置7人,分别是上年的3.25倍、7倍。反腐败斗争力度、广度、深度不断强化,腐败存量持续削减,增量得到遏制。

坚持靶向治理、精准惩治,推动关键领域、重要部位政治生态持续修复净化。聚焦教育、医疗、政法、国企、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集中查处了一批对修复净化文山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有促进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件,有效切断污染传播扩散路径,坚决斩断不法利益输送链条。严肃查处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受贿敛财的州医院原副院长孙小军,利用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权大肆索贿敛财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局长苏荣,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内外勾结、套取私分专项资金的广南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勇,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广南县公安局原政委涂金平,滥权擅权、大搞权钱交易的文山市原常务副市长杨传辉,巧取豪夺、肆意侵占和损害国企利益的文山市城投公司原总经理毛海华窝案等案件。果断对州公安局原副局长马贵迎、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朱世新、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原局长李世蓉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全力查处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的云锡集团原总经理助理朱一庆、云锡集团马拉格矿业公司原董事长董荣兴,中国铜业公司移交的云南文山斗南锰业公司原总经理吕达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留置非公职人员26人,对“围猎者”形成强烈震慑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案中人”“案中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协助州委召开全州“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促使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转化思想、真心悔悟,78名领导干部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讲清问题。深入剖析孙小军、杨传辉、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根源,摄制专题片《医不自“治”》《“闯关”人的末路》《“失速”人生》,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在全州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运用《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专题片强化警示教育。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新任州管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教育培训,推动警示教育进会场、进讲堂、进基地、进机关、进基层、进媒体,形成“多位一体”的廉政宣传教育新格局。充分运用州级媒体网站讲好反腐故事、传播廉政声音,州纪委州监委网站第一时间发布审查调查信息、公开曝光违纪违法行为成为工作常态和群众关注热点,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执纪执法强烈信号。

二、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力助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推动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紧紧围绕如期实现脱贫摘帽这一政治任务,督促党委政府、行业扶贫部门扛起政治责任,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调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一年两例会、月通报季分析、“红白榜”等制度,推动全州8个县(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省“红白榜”中争先进位。加强对产业就业、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东西部扶贫协作等项目推进和资金监管情况,以及盲目建设脱贫纪念馆和组织脱贫成果展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开展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南县、省纪委省监委对丘北县开展调研督导,组织对马关县开展蹲点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治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剑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用铁纪守护扶贫“奶酪”。持续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强化问题线索重点督办,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广南县黑支果乡等8个乡镇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挖严查向扶贫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富宁县谷拉乡套取扶贫资金私设“小金库”、砚山县者腊乡六诏村委会原主任梁正雄挪用及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全州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250件,批评教育1384人次,问责处理183人次、4个党组织,党纪政务处分214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154人次。

坚持督战参战,用情用力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走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第一方阵,加强资金、资源、力量的组织协调,加大扶持、扶志、扶智工作力度,挂钩扶贫联系点顺利脱贫出列,贫困户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州纪委州监委连续两年被州委、州政府授予“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广南县纪委县监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西畴县纪委县监委被省总工会授予“云南省2020年脱贫攻坚领域五一劳动奖”

三、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全州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忠诚履职之本和常委会“第一议题”,组织召开州纪委常委会会议9次、州纪委州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理论武装入脑入心。

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农村乱占耕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快处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线索,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加强对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六稳”“六保”、边境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全州各级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坚决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州快查快处疫情防控违规违纪问题152人和4个党组织。州纪委州监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坚持监督执纪执法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从政治上分析问题、从政治上研判定性,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人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人一律排除,全州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424人;回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党风廉政意见3.4万人次,提出否定建议195人次。

(二)忠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监督质效全面增强

“两个责任”贯通起来,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请州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19项。着力提升主体责任派单精准度和实效性,督促110名党政领导干部向州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15名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八小时以外”监督问卷调查及测评,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7个党组织、21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蹲点式”“体验式”“交叉式”“推磨式”等监督方式,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情况的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00余个。创新制作信访举报“一书一视频一流程”,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全州检举控告总量同比下降16.3%。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8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3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整改问题88个,问责处理9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对该容错的大胆容错,对该处理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真诚关爱和挽救犯错误的同志,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现全覆盖。全州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8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2.2%;免予党纪政务处分14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拓展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 “四个一”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把作风关口。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采取节前下发一个通知、通报一批典型问题、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开展一次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汇编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学习贯彻,严守纪律红线。加强与信访、媒体、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相互通报、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的有效机制,持续整治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工会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7240人,党纪政务处分9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9起。

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持续推动落实州委26条基层减负措施”,提升基层减负“有感度”。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肃处理广南县在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伪造整改材料应付督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全州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997人,党纪政务处分22人。

(四)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动巡察有形有效覆盖

深入开展常规巡察、上下联动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立足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年内对州、县(市)两级237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2个州级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累计发现问题2879个,问题线索151件,实现州、县(市)党委巡察、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三个全覆盖”。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压实“五个责任”,落实“三个清单”,实行“三个倒序排名”,推动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提高巡察工作质效。累计约谈领导班子40个、班子成员152名,暂缓任用领导干部3名,调下领导干部33名,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

巩固拓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国试点工作成果,围绕边境村、山区村、民族村、城镇社区“四种类型”,建成一批“可听、可查、可访、可谈、可看”的试点示范,实现点上出彩、面上开花。马关县“背包巡察”经验得到省纪委和省委巡视办肯定,在全省适宜地区推广,云南卫视《清风云南》作了专题报道。

(五)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同作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扎实推进“线索清仓”“伞网清除”“案件清结”“行业清源”。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87件,党纪政务处分170人、组织处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针对办案发现的行业漏洞和突出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36份,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治理长效常治。

专项整治教育、医疗、社保、边民补助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砚山县维摩乡长岭街小学原总务主任肖在斌违规套取学生营养餐资金、富宁县剥隘镇者宁村委会原人社金融服务协办员罗绍荣挪用新农合医疗保险费、马关县马白镇4个社区违规使用城镇低保资金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问责处理22人、1个党组织,党纪政务处分4人。对打击整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个,党纪政务处分1人。积极参与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文山市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喜得冲水韵别墅项目问题,问责处理5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

持续推行村务公开报备、民生资金监督台账、走访群众“三项制度”,将监督延伸到“最后一米”,对基层干部失职失责、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严抓严管、常管长严。累计收集意见建议4267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743个,批评教育1047人次,问责处理6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

(六)在持续深化改革中加强自身建设,模范机关、“双强”队伍建设扎实有效

持续推进“三项改革”。坚持把留置场所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工程来推进,州纪委州监委标准化留置场所建成运行。坚持把安全作为审查调查的“生命线”,制定审查调查安全检查调研、同步录音录像、联合指导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置等办法,规范线索管理和案件审批,实现全州案件查办“零事故”。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密切协作、合力反腐,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案情通报、信息查询等机制。制定州纪委州监委综合考核办法,以考明责、督责、强责。出台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聘请特约监察员20名。

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坚持在办案和巡察一线建立临时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五强五带头”模范机关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党徽闪耀·战疫有我”“清风助力·文明共建”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聚人心、强党性、树形象。

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政德教育、案件警示教育,大力弘扬“老山精神”、新时代“西畴精神”,涌现出以刘诚同志为代表的无私无畏、无悔付出的一批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坚守精神“高地”,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奋战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测试,实行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领衔办案和干部全员办案,以考促学、以案代训,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本领和实战经验不断增强。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把入口关,着力解决空编问题,全州纪检监察系统新调入干部204人。

谨记“谁来监督纪委”之问,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常敲警钟。组织对部分县(市)纪委监委开展监督调研,着力发现和纠正县(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在队伍建设和履职尽责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家访活动、召开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廉洁家风倡议书等方式,充分发挥干部家属“贤内助”“廉内助”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建设良好家风。坚持刀刃向内,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0件,问责处理8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性。

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冷静,越要看到问题不足。当前,文山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委(党组)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滥发津补贴、大操大办、违规吃喝等禁而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权力运行监管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心存侥幸、心无戒惧,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触红线、越底线,甘于被“围猎”,腐败存量未清底,增量仍在发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我们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差距和不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不足;部分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发挥作用不够,还存在不敢、不会、不善监督的问题;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个别干部甚至执纪违纪;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到位,以案促改、标本兼治还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大事,坚守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定位,以新理念、新格局推动新时代文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以“三严三实”作风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发展。要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精准把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实践要求、科学方法,使正风肃纪反腐与现代化建设内在要求相适应相契合。要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进一步发挥好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监督进一步融入各项治理之中,提高治理效能,防范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屏障。要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督促干部正确履行职责、严格按纪律规矩办事,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

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文山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强化政治监督,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联系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期待“透视”,同先进先辈“对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站位。

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政治监督的主干位置,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发现和纠正学习走形不走心、没有具体措施、不见落实效果等问题。聚焦“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强化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调门高、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有规不依、有章不循、执规不严等问题,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突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政治性,将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审理处置违纪违法案件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放在首位。

严明换届纪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过细过硬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关,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研究制定文山政治生态分析评价办法,围绕政治忠诚度、责任落实度、文化健康度、用人公正度、作风务实度、干部清廉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综合评价,督促落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主体责任,推动全州政治生态全面修复净化、持续优化。

(二)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工作指引,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精准度。灵活运用“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随机抽查等方式,着力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近年来在巡视巡察、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部署安排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各部门补齐工作短板和制度漏洞,促进工作规范。把信息化作为基础建设来抓,探索建立“互联网+”智慧纪检监察平台系统,推动监督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在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事项审批等方面,建立完善防止以权谋私的制度机制。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认真分析研判,积极探索发现问题的机制,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严肃查处不按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甚至逃避监管的行为。

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以及县(市)、州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每月“零提示”制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无问题定期提示。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探索实践对下级“一把手”实行定期定人开展全方位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对领导干部执行制度、履行职责、选人用人、纪律作风、廉洁从政、家风家教、社会交往等方面进行全面“扫描”。探索建立县(市)纪委书记、派驻机构负责人每年向州纪委州监委报告所在地区或监督单位党政“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制度,积极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将个人重大事项、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事项作出说明。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深化巡察监督。对九届州委12轮巡察工作进行复盘,查找短板弱项,健全完善制度,抓好规范化建设,提高政治巡察成色。开展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做实“后半篇文章”。统筹谋划十届州委巡察工作,开展届内第一轮巡察。探索“巡审结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对县(市)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总结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工作经验,讲方法求实效,继续深化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巩固提升试点成效。加快推进巡视巡察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综合服务水平。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全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探索建立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贯通的联动机制,推进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走深、走细、走实,形成监督合力。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州、县(市)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工作,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有序推进州管企业、州属学校等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配套。坚持“专项工作报告”的定位,自上而下、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监督。加强对“四个不摘”政策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已实施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做好巡视巡察、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等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推进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帮扶、村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四个全覆盖”,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继续深挖和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督促卫健部门在全州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器械、药品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和医德医风专项整治,督促住建部门开展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通报曝光,对问题频发多发、工作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

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动监督执纪延伸到底。巩固拓展县(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督执纪监察片区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报备、民生资金监督台账、走访群众“三项制度”,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和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不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四)以党风政风带民风促新风,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文山”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督促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着力发现、纠正和查处搞应付、走过场、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制度发挥作用。加强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委(党组)民主决策、规范决策。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越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注重研判、甄别和发现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搞“包装式”“标签式”“口号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施治,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州纪委制定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个一”要求,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公务接待等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餐饮浪费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务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健全为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守住廉洁从政底线,督促领导干部主动服务企业,大胆与企业家“阳光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投诉和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置力度,推动解决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开发、财政资金补贴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社会中介组织、各领域招投标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官商勾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以创建“清廉文山”为目标,州县乡村四级联动,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着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基层延伸、向全方位全领域深化。积极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阵地,依托各级党校资源,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持续办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推动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常态化。推动积极健康政治生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广泛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强化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认真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不实举报行为,及时做好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执法始终,让监督对象在理智上认知、在情感上认同,使监督更有温度。落实好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开展“政治关爱”谈话,让“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对处分影响期结束后思想转变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要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不断释放激励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五)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寸步不让、一刻不松。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加大对行贿人查处力度,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的严肃查处。围绕全面彻底清除付加兴、黎家松、熊荣元、陈晓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恶劣影响,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

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持续推进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强化对日常工作和重大案件的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实践案件查办划片联系工作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触边到底。加强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完善与司法、审计、行政执法等部门案件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线索管理,充分利用检举举报平台,实现线索管理、分流、处置闭环管理。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合力攻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案件查办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体现执纪执法的力度,传递治病救人的温度,让审查调查对象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唤醒党纪国法意识。时刻绷紧审查调查安全这根弦,健全安全风险整体防控机制,加强留置场所和看护队伍建设,实行留置场所监管分离,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努力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机制、解决一批问题、治理一方环境。

(六)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坚守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建立完善州纪委州监委“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作表率。扎实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聚焦主责主业不偏离、不发散,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切实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通好、履行好。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把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抓好集中培训,提高理论素养,锤炼过硬的政治素质。以纪检监察应知应会业务知识为重点,持续开展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测试,推进案件复盘,强化实战练兵,让干部在监督和办案一线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多渠道引进各方面专业人才,充实监督执纪执法力量。认真落实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强干部轮岗和系统内外交流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新活力。落实关心关爱制度,开展健康关怀、组织关怀、人文关怀,避免过度劳累造成健康风险,增强干部的归属感、获得感、荣誉感。

坚持政治与业务、培训与培养、管理与治理有机结合,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内控体系,排查和堵塞各环节的漏洞,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监督、追责问责全过程,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管好“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防治“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要有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奋力推进文山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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