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亲驾驶证被扣分的原因找到了,我们现在当面向你反馈调查结果......”
这是砚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向反映人李某反馈调查结果的场景。时隔几个月,反映人李某对当时的调查速度和处理结果依然赞赏有加,仅用6天的时间,县纪委监委就查明了原因,并向他反馈了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分。
今年以来,砚山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对实名信访举报办理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排查、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四个优先”原则,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着力提升信访人员满意度,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利。对实名举报的调查和处理结果,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承办部门在办结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答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共受理检举控告类97件,其中署名举报38件,已办结28件。
该县纪委监委还成立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规定每月15日、25日为领导接访日,领导带头接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增强群众的信任感,让群众敢于实名举报。《砚山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出台以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参与接访8次。
在领导接访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受理实名举报的渠道、范围、程序以及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等内容,向社会传递提倡实名举报、依规有序有效举报的信息,提高群众实名举报热情。通过砚山县政务网、纪委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检举控告受理范围、信访举报地址、电话、接访场所、接访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动漫视频等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公布,拓宽举报渠道,提高群众监督举报意识。目前,该县已在砚山县政务网开通12388网络检举举报窗口,在“114号码百事通”完成全县11个乡(镇)纪委、17个派驻(出)机构检举举报电话登记,为进一步拓宽实名举报监督平台提供保障。
“推行实名举报办结反馈制度,有效维护群众知情权,提升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效能,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提升群众署名举报的信心和决心。”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凡 王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