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紧盯信访举报窗口,在“受理、办理、反馈”三个环节下功夫,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规范高效办理信访线索,及时反馈信访办理情况,做好信访服务,让信访工作运行更加流畅、高效、规范,切实解决民生诉求,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让群众“反映有门”。县纪委监委专门设立信访举报接访场所,规范化建设接访大厅,实现举报电话全覆盖,做到“信、访、网、电、微”五种信访举报渠道全畅通,信访内容有专人专门登记流转。在开展常规接访、走访群众、巡察、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广泛倾听群众呼声,搭建“连心桥”,打开群众表达诉求和反映问题的“便捷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1月至今共受理信访举报95件(次)。
规范高效处置线索,让症结迎刃而解。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认真摘要举报内容,规范填写信访拟办单,严格按照信访举报件审批程序,认真做好重复举报件、业务范围以外信访件、不予受理信访件的判定和处置。充分调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力量,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乡镇片区联动核查,建立信访举报交办台账,对重点问题重点督办,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限时办结,认真审核办理结果。快查、快处、快办,让信访举报办理增质提效,提升群众的信任感。
精准反馈办理结果,让反映“事有回音”。制定实施《富宁县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开展信访听证,深入还原信访内容事实真相,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并及时做出反馈。对问题反映存在失实可能的征求反映和被反映双方同意,按照程序进行信访听证,对于确实问题反映失实的,对被反映人进行澄清,让广大群众明白,促使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来访人员结果答复反馈,坚持谁调查谁答复的原则,对实名举报的上访人员由承办人员给予结果反馈。切实做到件件有去向、事事有回音,有效减少缠访、闹访、重访、越级访的情况,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王应平 邹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