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18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22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公安局党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分兵把口”,4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抽调7名同志成立巡察整改专班,建立每周小结、每月汇报等工作机制,列出清单、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
(二)精心制定方案。主要领导主持起草并组织审定整改方案,制定下发巡察整改“1+2+3”方案和清单(即1个总方案、意识形态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2个子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3张清单),对反馈6个方面47个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有力推进整改。分管局领导先后5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调度解决出现的问题,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下发1期工作督办、2期工作提示,进一步加压整改责任,持续推进跟踪督办。同时,按照“边落实整改要求、边收集完善台账”原则,同步收集完善工作台账。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规范,重新梳理上级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第十五、第十八次党委会研究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及时报废达到标准的执法执勤用车,对接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解决“无编制、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三是健全往来款项定期审计制度,根据审计报告,2024年第十七次党委会研究解决“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加强管理,严控规模,定期清理、及时结算。
2.对于“举一反三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差旅费用报销“五级审核审批”制度,再次组织局直各部门开展差旅费报销业务知识培训,对2018至2021年差旅费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用。二是主动对接州委组织部,举一反三整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全部组织清退。
(二)关于“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有差距”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回头看”,组织自检自查,重点督促未制定学习计划的党支部进行查缺补漏。二是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和《工作提示》,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督促开展学习。三是2024年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到挂联党支部指导,并全部完成党的二十大专题党课补讲。
2.对于“跟进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议题提报程序,积极督促各部门对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文件等必学内容的跟进学习提报。
3.对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2024年开展8次集中学习研讨。二是精心制定学习方案,参学人员全部撰写发言提纲,结合工作指定发言人员,确保发言人次要求。三是严格审核研讨发言材料,党委书记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质量问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并建立学前研讨材料逐一审核制度,巡察发现质量不达标的研讨材料已安排重新撰写。
(三)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聚焦职责使命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还有短板弱项”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还有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参照省公安厅制定《文山州公安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程序,全面收集相关事项逐级审批提报党委会研究审定。二是建立党委季度调度重点工作机制,对近3年考评扣分情况进行复盘,形成10期研判材料,明确推进措施和目标。三是健全每次局党委会报告上次党委会重点任务推进完成情况机制,严格落实《文山州公安局督办工作规定》,对2024年党委会明确的135项重点任务进行全面起底,持续跟进督办。
2.对于“组织严防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基础管控中心建设,强化派出所建设和“主防”能力提升,派出所警力占比达到“两个40%”要求。制定《创建高等级公安派出所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年推荐3个派出所申报评级,得到评审组认可。调配2024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0万元对全州无(危)房派出所业务用房进行修护,并做好新建申报前期基础工作。二是成立有组织犯罪侦查机构,负责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线索办结、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3轮次线索“回头看”,组织西畴、丘北两县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核查的线索及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2024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文山检查给予充分肯定。三是推动建立全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协调机制,主动与金融、通讯等行业建立“断卡”行动“快查快打”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2024年5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打击治理电诈工作,采购系统支撑追赃挽损及预警宣传。2024年挽回电诈损失2494.2万元,创近年最高。四是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全州污水毒情监测平均值四个季度均低于全省均值。五是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与林草部门制定协同机制,2024年火灾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4.05%;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成效获公安部和省厅贺电表扬。
3.对于“深化法治公安建设还有瓶颈”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因执法不规范造成绝对不捕不诉案件、纠正违法案件及下达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案件进行全案评查,汇总分析执法问题,形成规范指导意见,并围绕关键执法领域和重点办案环节组织集中开展法制业务培训,2024年不捕、不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8%、51.26%。二是制定实施《文山州公安机关法制民警盯警盯案十项规定》等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执法质量考评,积极配合依法治州办开展2024年度行政案件考核,被抽考4件行政案件均评定为优秀。三是建立《文山州公安机关重大敏感警情督检复盘点评工作机制》《文山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工作机制》等机制,对2024年来存量警情进行全量复盘,依托执法监督平台实时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并发出督办提醒。四是对各县(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督促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管、用”。其中,砚山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已实体化运行,富宁县公安局制定《富宁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规范》,超期取保候审保证金已全部返还。
4.对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全覆盖督察检查,对举报投诉较多的派出所开展蹲点督察,2024年受理核查投诉件同比下降33.1%。二是加大打击挽损力度和资产处置进度,2024年破获经侦类案件同比上升128.8%,2021年以来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实际挽回损失3.33亿元。三是推广县级车管所下乡考试智能(签到)系统,上报下乡考试计划7945人,全州建成摩托车考场20个,在乡镇“警邮”网点提供体检、照相、报名信息采集“一站式”服务。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存在不足”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部署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制定《命案防控警情研判工作规范》,落实命案防控20条措施和六项机制,2024年全州命案同比减少3起,治安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7.3%。二是制定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和主动上交枪爆等危险物品奖励办法,开展打击枪爆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存量持续下降。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三管三必须清单》,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9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83%。四是积极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联动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开展行业场所整治,全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2.对于“执行保密制度不严格,违反保密规定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文山州公安机关防范入网终端“一机两用”和“违规外联”工作指引》,运用“一机两用”“违规外联”监测预警及阻断拦截技术措施,对线索苗头早发现、早预警、早阻断、早处置。二是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保密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同时逐步完善保密硬件设施。三是在州公安局内网开设“网络安全”专栏,组织开展保密专题培训和测试各3次。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有差距,“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求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从严管党治警宽松软”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清单》,2024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3次。全面审核2024年以来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材料,督促不符合要求的3个部门重新排查整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之间按照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三是组织召开全州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梳理2021年以来队伍违纪违法情况在警示大会上进行通报,同时深入开展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主要领导常态化对各部门负责同志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四是制定完善机关纪委工作机制,2024年机关纪委主动办理案件1件,协助驻局纪检监察组办理线索初核2件。
2.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直各部门开展差旅等费用报销及津补贴发放规范培训,多支付辅警招聘费用相关公司已全额退还。二是健全固定资产“即收即登”机制,规范采购物品验收流程,未登记为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已全部登记录入。
3.对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调研跟踪问效,对2024年调研报告全覆盖审核并组织修改,推动20个重点课题转化落地,2篇调研报告被《云南公安》、省公安厅内网刊发。二是健全综合点评会制度和文稿审核制度,从严审核把关文件制发环节。三是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做实为基层减负工作,取消对县(市)考核和定期到上级业务部门对接汇报要求,进一步精简优化州公安局机关2024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指标。
(六)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按要求完成挂联指导。二是健全党费收缴管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6个党支部已按要求重新公示、通报党费收支情况。及时组织推进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待党统系统开放后将及时接收符合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关系。三是调整4名党员充实到机关党委,党务专职人员达到配备比例要求。
2.对于“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及民警心理测评,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2024年开展2次队伍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党委专题研究队伍思想建设工作2次。二是对全局实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梳理排查,局机关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2人已进行岗位调整交流。三是在人社部门指导下,完成空缺65名辅警招聘工作。研究制定辅警奖励办法,并按在岗辅警每人每年600元标准保障被装经费。
3.对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将民警年度体检报告作为人事动议重要依据,并对2024年开展的一级警长(警务技术一级主管)及以下职级晋升民警严格考察。二是组织政工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聚焦“知情度”“关联度”,精准确定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三是对2024年一级警长及以下职级晋升民警“三龄两历”身份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人事档案开展清理和自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在持续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对已完成整改的,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专题组织分析研判,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力争尽快完成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积极加强请示汇报,多措并举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完成整改。
(二)在深化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将州委巡察反馈问题与省委巡视反馈涉及公安机关问题、与省厅日常巡查检查反馈问题有机结合,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排查各类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三)在转化巡察成果上下功夫。将抓好巡视巡察、巡查检查整改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等当前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从严从实抓好命案防控、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等重点工作,持续巩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局面,全力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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