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效实施的保障和手段,是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内容。富宁县从2014年11月1日实施执行预算动态监控系统上线以来,按照“完善操作、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基本建立起了“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取得了四个明显成效。
规范了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行为。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启用后,单位的资金支付信息一经发送,监控系统即对违反预警规则的资金支付活动自动报警,实时反映。要求预算执行单位按要求规范申报支付,真实、准确、完整填制相关支付凭证;对出现预警的支付事项,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核查,及时提供情况说明和资金支付依据,预算单位规范支付的意识明显增强。截止2015年12月7日,富宁县监控预算单位疑似违规支付预警1380笔,金额14,241.32万元。经核实,单位整改违规支付627笔4,797.10万元,退回单位违规支付390笔1,544.99万元。
开创了财政监督管理新模式。在传统的财政监督模式下,部分预算单位和部门违法违纪行为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财政监管时间滞后,监督手段单一。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快捷,查处及时,监督成本低,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使财政部门能实时掌握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不仅完善了财政监管体系,创新了财政监管工作模式,增强了对单位和个人违规违纪行为的制约和威慑作用,而且促进了部门重视财务管理,增强了规范用款意识,预防和减少了违规问题的发生,推动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进程。
提高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有效实施,堵塞了预算单位日常财务管理中的诸多漏洞,增强了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意识,促进预算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账户监控功能的设置,杜绝了预算单位向未经财政审批账户划转资金的行为。
促进了公务卡使用效率。通过动态监控,实现了对现金使用的事前阻止、事中审核、事后跟踪全程监管,推进了公务卡的使用,规范了公务消费行为,有效防范资金支付风险。(江家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