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出“权力清单”,自亮家底。全县11个乡(镇)、29个县直部门制定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乡(镇)涉及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115项,县直部门涉及行政职权6909项。全县行政审批从251项减少到235项,精简6.3%。乡镇、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办公场所、电视报纸等主动公开行政职权8164项,实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家底”亮于公众视野。
晒出“责任清单”,圈规瘦身。在亮权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对保留的每项权力均建立了对应的责任,每一项“责任清单”包括了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等内容。现已编制了59238条责任事项和52255项追责情形。两个清单的“出炉”,进一步强化了对权力行使的约束,确保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