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基层动态

丘北:监督常在 严防巡察“一巡了之”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3-31 10:37

“这次纪检监察组的提醒谈话很及时,让我们认识到巡察整改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回去后将认真落实好谈话精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近日,一名因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接受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约谈时表示。

丘北县围绕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探索“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路径,全过程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为切实推进“两项监督”深入融合、形成监督合力,该县先后出台了《丘北县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部门配合机制的意见》《丘北县委巡察工作协作制度(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明确要求相关派驻机构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派员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巡察“回头看”等,促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与回访督查相互对照补充,共同向被巡察党组织传导责任压力,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推动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每轮巡察结束后,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纪检监察组制定“问题底稿”整改档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督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评估验收测评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核查,一个指标一个指标验收,全过程跟进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不漏项,不走过场不出偏差,改到实处,改出成效。

该县在巡察问题整改监督检查中,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佐证材料等纳入“问题底稿”整改档案中,使每一个问题整改成效评估都有据可查、有据可依。针对整改督查发现的个别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意识不强、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够彻底、重立制轻落实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和复查,监督巡察整改问题销号、清零,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一至十二轮巡察已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620个,完成整改2599个,整改率 99.2%。移交问题线索235条267人,立案53人,党纪政务处分50人。

“派驻机构具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我们要打造‘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灵惠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