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群众关注、利益集中、矛盾交织、风险汇聚的村级事务作为监督重点。”在村务监督工作培训会上,砚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明确提出了村级事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
砚山县纪委监委充分认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重要意义,督促全县11个乡(镇)、86个村委会、22个社区、1108个村民小组、162个居民小组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基层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纪法规,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时刻遵守党纪法规红线,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阳光运行。
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59个县属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原则,对村级组织的重大事项、日常性事务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脱贫攻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村级重大事项、村级日常性事务事项、村级便民服务事项、村级公开类事项及其他事项等逐一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并公示到村小组。清单对每一项应办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方式、办理时间、流程等一一予以明确,让群众知晓基层干部是否合规用权。
该县充分发挥乡(镇)、村(社)两级监督力量,构建群众民主监督、村监委照单监督、乡(镇)纪委专责监督、业务部门职能监督的农村“小微权力”各级监督体系,进一步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明察暗访、健全完善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及时查处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做到让各项监督在空间上并行、环节上紧扣、功能上互补、执行上有效。
村级“小微权力”梳理后,村级承担的办事项目由93项清理规范为67项。还根据权力运行流程,编制直观形象的“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便于村干部看图做事,村民照单监督,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全面实施“最多反映一次”。干部用权规范了、群众办事方便了、监督效果变好了、干群关系和谐了。有效解决“村级腐败多发易发、群众知情不足、监督乏力”等问题,倒逼村级权力规范运行。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梳理进一步明确村干部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有利于树立村(组)干部的公信力,既是提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有效途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王永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