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纪委审查的这起案件,我认为所认定的错误性质不够准确,不属于违反群众纪律,应该属于违反廉洁纪律。”“这起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案件的归档材料不够规范,建议进一步补充案卷相关规范性文件……”
近日,在富宁县纪委监委召开的案件“交叉联审”会议上,各联审小组成员紧盯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对各类案件的违纪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等重点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讨论,认真提出意见建议,并将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反馈。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行乡(镇)案件“交叉联审”工作模式以来的首次集体讨论,力求增强案件审理实效。
为了推动全县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推行乡(镇)案件“交叉联审”机制,并从13个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择优筛选39名业务骨干,建立审理人才库,结合四个巡回纪检监察区的片区设置,在严格执行案件“查审分离”工作原则的基础上,抽调人员成立案件联审小组,对各片区案件实行“交叉联审”。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联审小组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进行审理,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整理阅卷笔录,按规定进行审理谈话,由联审小组集体研究会审后,出具审理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对各交叉联审小组提出的初审意见,明确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严格审核,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出具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严把案件质量出口关。
“通过开展案件‘交叉联审’,让我受益良多,原来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中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在这次联审过程中得到了再次学习,对党纪的理解和精准运用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还能掌握其他乡(镇)在办理同类案件时对案件的定性和量纪的把握。”参加案件“交叉联审”会后,者桑乡纪委书记说道。
“这种有‘交叉’又有‘联审’的模式,既能有效解决乡(镇)案件查审难分、量纪不准等问题,又为大家搭建起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在互相‘挑刺’的过程中大大提升案件办理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探索创新,奋力开创“乡案县审”工作新格局,增强全县案件审理质效,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