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进驻单位‘三重一大’次数过少,监督效能不够。”
“纪检监察组办案成案率太低,办案能力不足……”日前,砚山县纪委监委召开派驻(出)机构交流座谈会,现场指出的问题十分犀利。
17个派驻(出)机构全体干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机关各室(部)负责人参会,会上,派驻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和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作为交流代表,就派驻机构改革后4年来本组工作“晒成绩”“找堵点”“查根源”,其他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各室(部)也充分发挥“智囊团”力量,紧紧围绕如何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提出创新性工作建议,给出“疏通方案”。
“书记点评制”贯穿本次交流座谈全程,主要负责人客观公正指出派驻(出)机构工作中存在的“症结”,认真倾听各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将严管厚爱相结合,督促各派驻(出)机构在工作中补齐“空挡”、清除“死角”的同时,又以正向激励,着力提升派驻(出)纪检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我建议定期召开同类案件办理交流会,以‘类’作‘比’,各自模拟所选取典型案例的办案方案,抛砖引玉打开思路……”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健建议。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喻国伟则提出“派驻人员定期轮岗”的建议,严防“老鼠爱上猫”,致使监督“失位失效”。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冉庚昌建议纪检监察组在对疫情防控、惠农政策、工程项目、营商环境、国土资源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时,要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透明度和精准性。
此次交流座谈,共查找出共性问题13个,个性问题3个,剖析问题产生根源7个,提出整改措施21条。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积极寻求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措施,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同时,致力形成各室(部)、派驻(出)机构相互协作、互相监督的‘动车组’模式,不断提升派驻(出)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含金量’。”砚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