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阿用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法庭上公诉机关列举了20多项证据,被告人全部都无异议。
旁听庭审后,富宁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不由得谈起“室组地”片区协作的优势,“因该案涉及人员和资金较多,时间跨度较长,存在核查取证区域广、案件情况复杂等问题,仅靠我们第五纪检监察室‘单兵作战’,难以取得预期成效。片区协作为我们解了燃眉之急,通过协作案件查办才得以高质高效推进。”
今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制定印发《富宁县纪检监察系统区块联动巡回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试行)》,将6个纪检监察室、18个派驻(出)机构、13个乡(镇)和县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合理划分。由县纪委常委会领导,纪检监察室牵头,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成立6个巡回监督执纪执法片区。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常委(委员)、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副组长,通过信访联办、监督联动、问题联查、案件联审等,变“单兵作战”为“集群战斗”,统筹人员力量强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达到“1+1+1>3”的效果。
“每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二至三个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办重点案件,并及时统筹片区监督检查、案件审理、交流研讨等联动协作事宜。特别是对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进行分门别类,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做到快查快结,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全程进行跟踪指导,对办案碰到障碍和疑难问题,抽调精干力量,通过联合办案、提级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帮助破解办案难题。对纪检监察室牵头推进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工作,根据办案复杂程度和人员力量需求,适时安排联系的派驻机构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有效解决县纪委监委机关办案任务重、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提升了基层办案能力水平。
据悉,202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79件,同比增长1.7%,立案123件,同比增长57.7%。
“通过片区协作,让监督力量下沉,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监督有形更有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富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闫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