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线索核查阶段需要全面深入群众走访了解有关情况,建议交给基层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第六纪检监察室来办理。”这是麻栗坡县纪委监委班子会议研究问题线索分办意见的一幕。
今年以来,为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出实效,麻栗坡县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方面采取“定事、定人、定时、定责”的“四定”工作方式,以超常规措施直查快办、快查快处。
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对集中整治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凡涉及集中整治相关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提出处置意见后优先组织排查,即定事。同时围绕线索来源、涉及领域和问题轻重缓急等因素,结合纪检检察干部专业特长、工作经验经历等精准确定承办人员,即定人。在线索办理时限上,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分办、当天提出处置意见,根据每个线索难易程度分别确定办理时限。每7天召开一次县纪委书记办公会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明确案件移送审理后须7天内审结,以办理时限倒逼工作进度,即定时。此外,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全面压实领导包案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对集中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全程跟踪、靠前指挥,必要环节直接参与,对案件查办中的疑难问题及时研判督导解决,即定责。
“每个线索都有人盯、有人跟踪,不仅办理时限明显缩短,而且线索办理数量较往年同期翻番,效率也明显提高了。”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落实“定事、定人、定时、定责”工作方式以来,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时、度、效、量实现四提升。自开展集中整治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07件,转立案67件,办结88件,线索办结率82%。立案74件,结案64件,结案率86.4%。
“明天起草初核方案和应急预案报批,整理核查阶段相关表格及其他需要的材料,后天找这几个人谈话……”近日,杨万乡纪委书记刘秀娟针对当天拿到的问题线索,在确定线索处置方式后,立即采取工期倒排的形式向纪检干部明确每天的具体工作任务。她谈到,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线索跟踪十分紧密,一般的问题线索核查时限基本都是7天,为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有关工作,她会把案件办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到人到点,案件办理时效较以往有很大提升。
“对集中整治期间形成的好的工作方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制度固化,常态长效落实。”近日,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集中整治专题会上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定事、定人、定时、定责”工作方式实践运用,探索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好集中整治期间案件办理质效。(喻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