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宁县木央镇纪委采取“三招”有效措施,不断增强镇纪委的执行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理顺工作关系,落实“两个责任”。大力宣传,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政班子主要领导把责任扛在肩上,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乡镇纪委的工作。2015年来,镇党政班子共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木央镇纪委委员办案“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强化日常监督教育,党委书记、镇长分别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注重培训学习,强化队伍素质。镇纪委组织纪委委员集中业务学习10次,主要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加大对政策理论、党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落实“三转”要求,抓好主业。为改变镇纪检干部工作一肩多挑,抓纪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足的问题,今年以来,木央镇严格按照“三转”要求,把不该管的事交还给主责部门,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截止目前,木央镇纪委共开展涉农资金专项督查3次,开展工作纪律督查10次,纠正各类问题2件,办理县纪委转办案件10件,自办案件4件。(黄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