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派驻是文山州纪委、州监委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略、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而采取的一项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新举措。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自2017年12月进驻部门以来,在州纪委、州监委的正确领导和驻在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难题,为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作了以下实践和探索,成效已初露端倪。
做好年度计划,不搞“见子打子”
工作无计划,思路不清晰,犹如无头苍蝇找不到方向,四处碰壁。工作有计划就能够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对照中央、省、州纪委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采取党纪国法学习与部门业务学习、主体责任监督与“一岗双责”监督、风险岗位监督与项目落地监督、日常监督与重要节点监督“4个相结合”,按照“1224271”工作思路有序工作。即:
召开“1个会议”。督促部门于3月底前召开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压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签订“2份承诺书”。与驻在部门干部职工签订“个人纪律作风承诺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和承诺人各留存一份。
开展“2次交叉检查”。组织3个综合监督单位财务、党务人员开展财务交叉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交叉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
举办“4次会商会议”。制定会商沟通制度,明确会商目的、意义、原则、内容、方式及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会商沟通,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按计划就有关工作进行会商沟通。
开展“2个方面教育”。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正反两面典型教育。
紧盯“7个节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7个节点”,扎实开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抓好“1项考核”。年底指导和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党组抓好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各项迎检筹备工作,迎接上级检查考核。
实行会商沟通,防止“同床异梦”
纪检监察组不是来阻碍部门干部创业的,而是通过派驻监督确保部门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为使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之间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派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十分注重与驻在部门的沟通对接,把彼此知道的情况互相通知、互相交流、互相传达。2018年1月,纪检监察组进驻部门伊始,就及时制定出台了《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沟通制度》,明确会商目的、意义、原则、内容、方式及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会商沟通,原则上每年举办会商会4次。会商会上,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和相关政策精神、通报典型案例,促使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爱、自警、自励”,拧紧“三观”、筑牢“防线”;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通报在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部门党组当面指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让部门党组当面认领问题清单,由部门党组书记在会上作出整改承诺;三是由党组书记通报本单位本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让纪检监察组当场“把脉会诊”、“对症下药”;四是开展履行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专题研讨发言,与会同志结合工作中的所做、所思、所悟,共商落实“两个责任”良方、积极建言献策。通过会商沟通,有力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整合部门资源,克服“力量分散”
由于人员尚未配齐,派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组内无人在岗或仅有1人在岗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切实加强部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促进项目落地、工作落实、效能提升,派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采取以下工作措施,挖掘整合部门资源。一是结合实际在部门设立“三大员”。在州林草局、州扶贫办、州残联3个单位内部分别推选优秀人才,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政风行风监督员、重点工程项目监督员“三大员”,“三大员”承担以下职能职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1.对部门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建议。政风行风监督员:1.对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业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2.对干部职工执行上下班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协助查办和纠正不正之风。杜绝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乱罚款等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提出意见建议。重点工程项目监督员:1.对工程项目的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2.对工程项目的资金拨付、监管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三大员”强化自身纪律约束,工作中不得索要和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的礼品、财物、吃请,不得以监督员的身份以权谋私。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坚持求真务实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大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客观反映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工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二是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找问题、学经验、促提高。组织3个综合监督单位财务、党务人员开展财务交叉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交叉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检查人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阅台账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从外部视角查找被检查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梳理问题清单交纪检监察组研判,由纪检监察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通过互换单位检查,让3个综合监督单位财务、党务人员开拓了视野,促进了综合监督单位间的交流,在查找问题、整改问题的同时,学习了对方的先进经验,通过比对差距,实现了取长补短、差距互补、经验共享,起到了比学赶超、不断完善、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