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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建立腐败线索与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9-17 10:09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砚山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多部门联合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围绕整治内容制做宣传展板和宣传单,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QQ等平台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举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全县印制5900份通告,粘贴于街道、社区、乡镇、村民委,印制扫黑除恶11种情形宣传手册2万册向全社会发放。深入矿山、企业、市场、乡村、社区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在全县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充分依靠群众,广辟线索来源。畅通网络、电话、微信等群众检举揭发主渠道,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运用传统方法和科技手段,全方位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重点排查,确保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将发现的线索逐一登记造册编号,建立台账,按照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的要求,实行“消号”管理,查证一条“消号”一条,确保每一条线索都有专人负责核查。截至目前,共接到举报线索25条,查实4个团伙,抓获嫌疑人45人次,目前,已有2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形成部门合力,有序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公安、信访、国土、审计、税务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腐败线索与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实行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加强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充分利用公安机关涉黑涉恶重点人员数据库、司法行政部门服刑人员数据库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动态管控。与国土、审计、税务等领域协调联系,建立专家库,为侦办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履职能力。及时组建督查组,深入乡镇、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各乡镇、各部门梳理出来的线索,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督查中发现的部分乡镇、部门宣传动员不及时、涉及面不广、台账不健全、履职不力等问题,县纪委督查组当场指出,并责令及时整改。近期,县纪委、监委与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共派出由12人组成的2个督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和31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139条建议意见。(王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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