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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财政纪检监察组督促负责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3-27 11:59

为牢固树立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绝不让黑恶势力有生存滋生空间,驻州财政纪检监察组四措施督促负责部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文山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会议精神。

牢树主人翁意识。3月12日至3月26日,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先后在全州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党委(组)会、干部职工会、支部生活会上,传达学习文山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州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两家高度重视,在会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了工作举措,要求所有公职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深远意义和历史意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绝不让黑恶势力有生存滋生空间。

明确工作重点。州财政局、州民政局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州民政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和殡葬管理、社会救助、“乡村振兴”等作为扫黑除恶排查工作重点,从村(居)换届选举、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低保发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基层自治组织正常履职;州财政局以大额专项经费、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等工作为抓手,着力加强参预算单位的预算监督,着重检查涉及改善民生的专项经费以及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政策等作为重点,主动参与州内扶贫和支援资金监管,重点对帮扶资金项目审批和拨付等环节开展经常性检查监管。

狠抓工作落实。负责部门多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要求,及时开展排查工作,文山州财政局还通过干部签订不涉黑不涉恶承诺书、发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墙画、开展“扫黑除恶,财政机关支部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对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感,强化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将《扫黑除恶十条措施》发至向各县市财政局,加大全州财政系统对扫黑除恶的重视力度,确保财政不为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提供经费来源;按《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严格排查涉黑涉恶线索。3月25日至26日,驻州财政纪检监察组对所负责的两家成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是否可行、措施是否有力、落实是否到位、排查是否全面,下一步在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审查、扶贫、民生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严格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严防“保护伞”问题产生,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颜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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