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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水务局“六项联动机制”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4-26 05:43

为强化全州水务系统扫黑除恶源头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扫黑除恶案件线索深挖细查工作,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全州水务系统行业特点,督促州水务局建立“六项联动机制”助推扫黑除恶工作。

建立协同宣传联动机制。全州水务系统各单位根据州(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方案,综合运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电子屏滚动宣传、政府网站宣传、微信群宣传、qq群宣传、设立宣传咨询点宣传、到乡镇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构建社会宣传、新闻宣传、部门宣传三位一体的联动宣传机制,在全社会营造打击“黑”“恶”“霸”“痞”“伞”等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建立领导牵头排查机制。全系统排查扫黑除恶打伞线索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班子成员按分工范围、挂钩片区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各业务科股室具体抓落实的联动排查工作机制。各县(市)水务局负责重点深挖细查本县市水务系统、水务领域内可能存在的黑恶现象和“保护伞”,重点排查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河湖岸线管控、水利工程管理保护等领域,确保将垄断水资源、破坏水资源,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取土,非法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盖构筑物、非法占用河道或岸线、乱堆乱放乱排,破坏河湖岸线、破坏水利、水文设施的黑恶犯罪行为和“保护伞”排查出来。由主要领导对其下发线索排查派单,推动线索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逐级研判排查机制。各(县)市应对发现线索进行初步研判,并将研判初步认定的线索上报上级州水务局扫黑办和州水务局业务对口科室。州水务局扫黑办接到线索上报后,报线索所在领域分管领导组织研判。

建立职能科室会商机制。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科室所分管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领域内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对排查事项涉及多科室的,相关科室要强化会商,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线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定性,及时上报线索,确保重大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建立党政监察联动机制。与加强水利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监督执纪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与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研判机制。做到“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系统内所有单位均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公布接受举报电话,并在办公场所设立设立举报信箱。严格按保密工作制度开展相关举报线索的登记、上报。凡接到的举报线索,应于2日内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同意后,3日内,报领导小组组长。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对应科室(单位)开展调查,同步将线索上报上级扫黑办。对实名举报的,要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举报人,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制定文山州水务局举报奖励制度,对所举报事项查实无误的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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