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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成立工作专班 同频共振助力“破网打伞”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5-16 11:33

近日,西畴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形成快查快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高压态势,成立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专班,同频共振助力“破网打伞”。

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总牵头人,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主要领导任牵头人,从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抽调20名办案骨干作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1名副书记(副主任)担任主任,同时还明确了4名副主任,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审查调查、会商等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工作专班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要咬定“扫黑除恶”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时刻做到同频共振,形成“破网打伞”的强大合力。要同步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重要问题线索即查即报告,并在两天内移交工作专班办公室。

要同步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前两天之内,应向总牵头人通报有关情况,专班应在两天内完成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相关立案程序,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开展审查调查。公安机关侦查员在收集涉黑涉恶案件证据中,应同时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需在24小时内移送工作专班指定的办案人员。要定期会商分析研判案件,每季度末召开一次例会,定期分析研判和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会商相关工作。还可结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一定范围内人员参加的会议,会商相关工作。对严重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要快速推进证据收集工作,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需在监委调查结束前提前介入熟悉案情、指导证据收集和使用。

“扫黑除恶不仅要做到靶向发力,更要做到‘三军用命’,兵贵神速,统一行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在全面畅通渠道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同时、还将不断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确保对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需说明原因并按程序报批,对无故拖延办理时间或久拖不办问题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熊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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