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组加大对社保基金监管力度,督促州社保局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规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强化警示教育。对大理州鹤庆县原农保中心出纳段丽坤挪用社保资金案、玉溪市华宁县社会保险局企业养老保险股原股长李生龙“死人复活案”、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韦成世贪污养老保险基金案、砚山县人社局原工伤保险股股长杨凌奇涉嫌骗取养老金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等城乡社保基金典型案件进行案例剖析,使经办人员真正做到“知敬畏,有所惧”。
强化内控制度。结合前期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150项指标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社保局从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监督及管理五个方面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或废止,完善形成《文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度汇编》。
强化设置岗位。加强不相容岗位之间的相互牵制,银行预留印章、网银支付结算U盾和密码分别保管并按规定权限使用。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做到每一笔支付业务必须有经办、初审、复审等环节,大额基金支付,有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执行按月与财政和地税部门开户银行的对账工作,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强化资产管理。对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资产全面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资产产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杜绝通过固定资产采购、处置环节私设“小金库”。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基金拨付核对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财务、征缴、待遇审核科室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形成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强化风险排查。针对社保基金险种多、层级多、环节多、经办程序多的特点,要求社保职工对照岗位职责,查找部门职权、单位职责、个人岗位、领导干部岗位、内设机构岗位五个层次的廉政风险点,针对高风险点进行分析,制定点对点的防控措施,减少风险的发生。(陆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