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驻州发改委纪检组:建立廉政档案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9-05 10:16

“吴组长,下个月我女儿要结婚,按照要求,我特地来向组织报告……”近日,州发改委粮食储备库军供科唐某主动到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汇报个人事项情况。


今年7月,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下发了《关于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在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131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班子成员中开展廉政档案建档工作,既为干部选任考评提供了重要事实依据和参考意见外,也可以充分利用廉政档案资源,了解被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及时掌握廉政风险点,缩小调查范围,提高工作效率。


此次信息采集主要面向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班子成员,涵盖了干部工作生活的九大类24项,力求实现对干部的全天候、多角度监督管理。实行动态更新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有效拓展廉政档案信息覆盖面,确保档案资料全面、内容清晰、数据真实。


同时强调,加强组织领导。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加强对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的领导,对廉政档案建立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严格按要求和时限填报,确保廉政档案建立工作有序推进。科学规范管理。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以电子档案为主,以纸质档案为辅,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应将定期收集与动态补充相结合,确保材料归档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凡因职务变化、工作调整需移送廉政档案的,在一个月内完成移送。退休、辞职、病故,或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其廉政档案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并入人事档案中进行综合保管。认真审核材料。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干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班子成员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干部廉政档案》,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纸质档案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严格责任追究。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廉政档案建立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廉政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凡建档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填报或不如实填报、漏报、瞒报个人廉政情况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对部门单位提供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造成漏报、虚报、瞒报的,本单位建档对象应建未建的,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