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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四式”普法,当好普法宣讲员

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23-06-09 12:00

今年来,云南省聚焦法治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而开展普法工作的核心问题是“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普法宣讲员作为最直接责任人,在下沉到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地开展普法宣讲时,需要针对普法强基核心“四要素”,活用普法方式,才能构建内容多面化、载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格局。


“因人而异”式普法,锁定普法对象。普法对象须突出一定倾向性、多元化的特点,一方面要聚焦重点区域和突出治理领域的重点对象,把外出务工人员、乡镇中小学师生、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农村青壮年、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重点青少年群体、精神障碍患者、刑释解教人员等“八类”特殊群体作为重点对象;要把在网格区排查出的矛盾突出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双方当事人作为重点对象。另一方面,选择情况突出的村(社区)、学校、企业打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观测点位,充分发挥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律之家的作用,做好普法对象需求收集、普法资源推广使用、普法效果观察反馈、公民法治素养调查和数据收集等,以便于对普法对象进行深度分析。


“百家争鸣”式普法,充实普法队伍。发挥国家机关在全民普法中的积极作用,构建普法责任单位上下联动、专群结合、互为补充的普法大格局;从政法队伍、行政执法单位、律所、学校、社会组织等团体中吸纳优秀法治人才,组成普法宣讲团,抓好日常性普法阵地建设;对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老党员、退休干部等具备法律基础知识的人员进行培养和选拔,评出各地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引导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育一批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熟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动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动员各领域文艺爱好者,定期开展普法宣传、集中宣讲、法治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


“海纳百川”式普法,丰富普法内容。以“缺什么讲什么”为基础,以“什么常用讲什么”为补充,以“应讲尽讲”为提升确定普法宣讲内容。具体来讲,要以现行《宪法》《民法典》为基础内容,再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扫黑除恶、食品安全、卫生健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环境保护、禁毒禁赌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知识为补充拓展。其次,宣讲员在准备过程中应通过各种途径提前摸底,如:向村(社区)、企业甚至政法机关提前了解普法对象发生矛盾纠纷的常见种类、调解情况、违法犯罪情况、已经开展过的法治宣传情况及潜在的问题隐患,以此为基础“私人订制”普法内容。再者,针对一些“冷门”法律知识,不可抱有“无关痛痒”“使用率低”的心理,应综合考虑普法内容的“梯度”,对接受度较高的普法对象,及时更新、升级普法内容。


“举一反三”式普法,完善普法措施。在载体上,依托村(社区)宣传栏、活动室,广泛制作法治宣传固定标语、展板、景观小品等,全面营造法治氛围;通过制作以案释法普法口袋书,发放“普法进万家”宣传册、“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建设“指尖普法”资源库。在线上,由普法宣讲队伍通过云讲堂、微视频、公众号普法栏目和其他新媒体矩阵开展线上普法。在线下,通过法治报告会、专题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单位、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宗教场所、景区、军营等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同时,紧扣群众农闲间歇的中午、傍晚等时间节点,要把宣讲台设在田埂、火塘、院坝,通过深入农户家中、深入田间地头,以“将就”群众生产生活的“低姿态”换来普法宣讲的“高效能”。(郑舒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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