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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要有约束力

来源: 云岭先锋网 发布时间: 2023-06-21 09:31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村级自治的一种有效方法,发挥着重要引导、约束作用。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进步,在新形势下,一些村规民约陈旧过时,条款过于简单空泛,不符合实际,导致村规民约缺乏约束力,流于形式。笔者认为,村规民约应结合实际,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发挥村规民约约束作用,推进乡村建设。

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应采取走村入户、召开村小组会、院坝会等形式听取党员、乡村小组长、群众意见收集建议,结合村民村情、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红白理事、邻里关系、民族习俗、干群联动等内容,组织党员、村小组长、群众代表等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条款,制定接地气、易操作的村规民约,确保村规民约有效,切实发挥约束作用。

强化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力,乡、村、组三级党员干部、志愿者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广泛知晓、了解其内涵与意义,将村规民约“上墙”,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方式通过群众会、院坝会开展村规民约宣讲活动,保障村规民约落到实处,推动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文明乡村建设。

制定好落实好村规民约并不简单,乡、村两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展“文明户、美丽庭院户、道德模范户、党员示范户”等评选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发群众执行村规民约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遵守村规民约的自觉性,树立移风易俗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建立奖惩机制,对违反村规民约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发出狠杀歪风的警告信号,乡、村两级党组织持续监督和检查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使村规民约切实发挥作用。

王怀琼(广南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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