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访举报

文山市纪委四举措做好信访督办工作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4-21 04:22

严格进行线索筛选。围绕全市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精心排查筛选督办线索。

严格办理督办手续。在督办手续上,采取当面交办、确认签字方式,以缩短转办周期。对交办时限、查办的问题、核实报结、查办、督办情况和处理结果等都详细记录在案。

严格采取督办方式。对普通的信访件,采取询问情况,进行电话督办;对重要或延期未结的信访件,向承办单位发函催办,或采取到承办单位听汇报,审阅案卷,共同研究处理意见进行督办;对复杂疑难、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件,召集有关单位,协调处理意见,采取会议督办的方式。

        严格遵守审核程序。对信访案件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办理程序、手续及相关证据材料等逐项审核,对不符合审结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查或补查。在审核过程中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手续不完备不放过,材料不规范不放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