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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五措并举助推“五级联动”持续发力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3-24 09:00

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有事能找到干部反映、所反映的问题有具体的人和部门及时解决,全力解决好群众诉求问题,降底群众诉求成本。砚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着力抓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信访“五级联动”工作监督平台的监管,确保监督平台运转顺畅,五措并举行助推“五级联动”工作持续发力。

加强 “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设。不断巩固完善“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实现了各诉求站点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设备、有制度、有台账、有投诉信箱的“七有”目标。建成覆盖14个乡(镇)、管理区120个村(社区)的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全县共设立120个群众信访诉求中心、站、点,配强43名办理员、15名监察员,聘请了群众诉求联络员105人,设立举报邮箱15个,设置民情意见箱120个,建立了砚山县“五级联动”QQ群,制作了“五级联动”工作通讯录,通过搭建群众诉求反映平台,既方便了广大群众反映问题,又强化了上下之间的协调联动,更有利于群众诉求的及时解决。

抓实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把加强业务培训作为提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各中心、站、点业务人员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培训力度,结合《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管使用办法(暂行)》及州相关文件精神,针对乡(镇)、村(社)组织换届人员变动业务不熟悉的问题,多渠道多形式组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各中心、站、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操作程序和方法。

健全完善“五级联动”工作机制体制。为确保 “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转,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砚山县纪委结合工作实践,先后制定出台了《砚山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的规定(试行)》和《砚山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点工作职责及要求(试行)》、《砚山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统一的群众诉求中心(站)工作制度、联络员职责、服务承诺、受理办理转办、请示报告、受理事项答复反馈、公开、监督等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受理、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流程,实行“程序式”运作。建立“季通报”制,每个季度对全县诉求信息任务完成情况和录入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诉求信息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责成乡(镇)、管理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五级联动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五级联动工作的受理、办理、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自2013年7月开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以来,共兑现五级联动工作奖励资金95.77万元,使“五级联动”工作在受理、办理、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把群众众诉求件录入内容作为巡查审核重点。为确保“五级联动”工作群众诉求录入内容提质,信访室严格执行“日巡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管理,对诉求信息进行每日一次巡查。在确保完成录入任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录入内容审核把关,及时过滤超时未办、录入时间错误、内容不完整等质量问题,并建立巡查档案,及时提醒相关乡(镇)、管理区进行修改,确保录入的每一件群众诉求信息完整、文字表述清楚、处理意见合理。目前,全县14个乡(镇、管理区)、105个村(社区)搭建起了一张连接县、乡(镇、管理区)、村(社区)的监督网,实现“五级联动”全覆盖。

强化对群众诉求件的督查督办。为助推“五级联动”群众诉求办理提速增效,采取电话督查、实地督查、发通报及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对诉求录入、超时未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开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以来共督查督办群众诉求件305次/件。按照规定一般诉求要在受理后1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在2个月内办结。通过电话提醒,杜绝监督平台出现超时未办的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砚山县自2013年7月开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以来,共受理群众诉求6407件,办结6403件,正在办理中4件,办结率99.94%,满意率99.87%。“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在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打通群众工作“最后一公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王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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