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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立足信访“前哨站”践行“四种形态”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6-07 08:10

为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富宁县充分发挥信访“前哨站”的作用,为践行“四种形态”提供监督执纪服务。

设置网站信访举报专栏,拓宽群众举报渠道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为践行“四种形态”提供广泛线索。为更好地为纪律审查工作服务,富宁县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广泛收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各种信息。一方面运用好“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2017年1至5月共受理信访件55件(州纪委转办29件,县纪委自收26件);另一方面加快信访举报件流转,明确各个处置环节的具体时限,规范工作程序,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提高举报件办理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群众的信任感。

设置信访举报箱,方便群众举报

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推动基层践行“四种形态”。以践行“四种形态”为契机,实行信访件“零暂存”,对收到的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不论违纪行为大小,从严从快严格执纪,杜绝“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通过加大交办督办和监督检查力度,让每一件有实质性内容的信访举报都得到及时办理,提高办结率。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及督办台账对转送件进行监督,实时掌握交办督办件运行轨迹,倒逼基层依纪依规办理每一件信访举报,真正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准确提炼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深入开展信访举报形势分析,每季度、半年、全年开展信访综合分析,强化形势判断和原因剖析,提出建议和意见,为领导掌握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提供依据。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践行“四种形态”的合力。在处理移送群众信访件时,向纪检监察室详细介绍接访过程、反映问题的历史背景、有关部门处理情况,使纪检监察室处置问题线索更加准确、及时;纪检监察室对来访举报优先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相关依据、答复情况与信访举报部门沟通,使信访举报部门全面掌握来访举报处理情况,共同做好上访人的答复和解释工作,避免重复访、越级访发生。

深化信访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适时有效运用好信访监督,对于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匿名反映党员干部道德诚信、生活作风等一般问题,向被举报人发出责成信访问题说明通知书,开展信访监督,把反映的问题告诫给被反映人,并要求被反映人如实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问题早发现早处理。2017年共发出信访通知书6份,责成书面说明信访问题17个。(张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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