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1日,十届州委第十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丘北县委政法委开展了提级巡察。6月4日,州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政法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建工作专班,扛牢整改责任。巡察反馈后,县委政法委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组建了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综合材料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级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印发整改方案,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让整改责任“一目了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突出以身作则,强化跟踪问效。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组织召开委务会、巡察整改推进会6次,先后3次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整改工作情况,报请县委、县政府统筹解决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进问题整改。
(四)固化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共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从建章立制着手,建立健全《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县委政法委内控制度汇编》《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机制,规范工作运行,确保整改常态长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主体责任。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6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定期听取3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县委政法委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县委政法委内控制度汇编》等制度机制。
(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思想根基不够牢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理论武装不断强化。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4次。二是将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重要内容。截至8月31日,县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均组织开展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和宣讲。三是制定《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规划》,推动县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组织开展政治轮训15期。四是调整优化领导班子分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八个纳入”要求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有效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一是今年以来全县电信诈骗立案数同比下降60.13%,损失数同比下降65.3%,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得到彻底扭转。二是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治”各项措施,保持对跨境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跨境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组织进校园开展法治课295场次,受教育师生11.15万人次,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3次,累计清查各类重点行业场所1.6万家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预防。
3.践行法治为民扎实有效。一是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强化矛盾纠纷调处,积极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司法质效提升。二是聚焦农业农村、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强化综合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全县万人起诉率降至16.91%。三是扎实推进“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综合整治“执行难”问题,运用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全力推进“案结事了”。
(三)关于“统筹政法工作领导作用不充分,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不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政法委员会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重要事项、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听取重点工作报告,充分发挥“把方向、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的作用。
2.抓好《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一是县委政法委示范带头,督促指导政法各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二是县委政法委定期向州委政法委和县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把政法各单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作为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全覆盖督查巡查。三是抓实政治督察工作。2024年对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开展了政治督察“回头看”,确保达到政治督察工作目标。
3.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有力。一是组织召开全县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森林火灾调查权改革相关职责不清晰等问题。今年5月以来,各乡镇移送森林火灾刑事案件7起。二是全力推进法学会换届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会员代表推荐、考察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年内完成。
(四)关于“推动‘党管政法’向一线延伸,服务保障平安丘北建设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基层政法阵地和力量配备得到加强。一是协调推进幸福派出所项目复工复产,已完成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建设。二是调整充实派出所警力和司法所人员配备。目前,全县派出所警力占比已达到40.6%,全县司法所已基本消除“一人所”问题。
2.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有力有效。一是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加强特殊群众服务管理,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处置。今年以来共排查登记各类矛盾纠纷1828件,成功化解1525件,成功化解率为83.4%。二是加强每周社会治安警情分析研判预警,依法严打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环境得到净化。今年1至9月,全县刑事警情数同比下降23.7%,治安警情数同比下降7.8%。三是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力度,纵深推进行业乱象整治,在自然资源和工程建设领域打击整治取得战果。
3.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打造丘北经验升级版,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以来,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二是强化风险提示,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确保做到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评尽评。三是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多次组织重点信访案件研判分析,有效推进积案化解。2024年以来,全县未发生赴省进京非访被通报的情况。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政法领域存在风险隐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全面履行。一是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听取政法各单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情况报告,县委政法委每月向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发出纪律作风提示卡,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二是2024年以来,全县政法各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4次,定期听取汇报7次,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
2.债务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统筹推进政法系统债务化解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县政府已批复同意2024年内支付“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200万元,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2024年还款计划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还款工作正按程序推进。
3.形象工程整治稳步推进。组织对幸福派出所项目建设相关内容进行缩减,待项目建设竣工后,加强向县政府国资管理局协调沟通,拟采取整合县公安局办案业务用房、县级统筹处置资产等办法,解决幸福派出所等业务用房超标问题。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组织对2019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自检自查,修订了《县委政法委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二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做好财务报账审核把关,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整改期间,对接上级部门相关人员补缴交通费1760元。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优化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分管财务的领导不分管项目建设、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现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现金管理“回头看”,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管理。三是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制定《县委政法委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做好物资入库、出库签领登记,定期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四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财务审核、审批流程,清退超标准支出的工会经费1130元。
(六)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建设高素质过硬政法队伍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成员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多次组织人员深入挂钩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主要领导挂钩的温浏乡革羊村党总支党的建设工作实现提档升级。二是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立足政治铸魂,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教育,政法各单位共组织、参加政法系统政治轮训46期。大力推进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实战化教学,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业务素质培训22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40余场次。二是政法各单位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政法干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走访家访、健康体检、心理咨询服务、困难救助等措施。
3.强化党建工作。一是扛牢党建工作责任。2024年5月以来,县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党建工作2次,建立了政法系统基层党组织联系点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常性指导。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2024年以来,全县政法单位共有8名入党积极分子上报了入党材料,新入额的3名法官中1名为中共党员,新遴选的1名检察官为中共党员。三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分类施策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组织一次“回头看”,不断巩固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开展专题分析研判,持续推进整改提升,达到完成整改标准。对未完成整改的,加强请示汇报,多措并举落实,确保完成整改。
(二)举一反三深化巡察成果。将巡察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持续深化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放大效应做到标本兼治。不断放大巡察整改效应,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当前政法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从严从实推进命案防控、基层治理“一网兜”、信访维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等重点工作,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巩固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安定有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4121468;联系地址:丘北县锦屏镇政通路1号(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电子邮箱:qbxzf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