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中共文山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十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5-02-20 15:05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1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司法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22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抓整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先后3次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牢压实责任抓整改。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局党委对巡察整改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担责,严肃推动分管领域范围内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三)细化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推进抓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印发《中共文山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十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州司法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四)推进建章立制,坚持长治长效抓整改。把制度建设作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重要保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认真查摆、剖析原因、深挖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健全6个长效机制,着力在制度建设上疏堵点、接断点、补盲点,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一是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首责,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并定期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加强对审计反馈问题的统筹协调,制定印发了整改措施,加大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已完成整改任务13项。

2.一是深入8县(市)司法局督促落实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问题,要求县(市)司法局对辖区司法所空编人员进行配备和调配,先行消除一人司法所。二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制度,对2024年有发展党员计划的基层党组织加强业务指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规范填写全程纪实登记表并按顺序整理资料,确保管理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采取观摩学习优秀卷宗、课堂培训、以案带训等形式,全面提升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四是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2025年12月底前办理完毕州强戒所相关土地手续。

3.一是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监督指导州律师协会开展好各项工作,狠抓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自律意识。二是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预算、收支、采购、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公务用车、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等内容,并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制度机制,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践。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梳理请示报告落实事项,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工作。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向州委上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8份,全部抄送州委政法委。

2.一是认真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确实发挥州委依法治州办组织领导、议事谋事、推进工作等方面的统筹作用。二是将“一规划两纲要”重点指标分列细化,动态跟踪掌握推进情况,综合运用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这一“指挥棒”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落实落细。三是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引进法治人才,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期盼。截止2024年12月,全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数达到114人。

3.一是主动参与立法过程的各个环节,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对起草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立法质量。二是申报马关县为2024年度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并已完成第三方线上评估工作。三是强化法律援助办案人员队伍建设,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库等方式,严把办案人员“入门关”,建立分级分类、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法律援助人员队伍。

4.一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统筹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联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办加大对“法治村长”“第二班主任”督促指导,全力建强“群众身边不走的普法队伍”。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管理,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制定帮扶和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重点人员可管可控。三是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狠抓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四是加强对鉴定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鉴定的相关机构、人员进行了查处,对鉴定行业乱象进行了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查处了一批被投诉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

5.一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文山州司法局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严格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审核内容,规范采编发流程,提升新媒体的管理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对涉密文件、涉密网络、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场所的管理,通过干部职工会、学习例会等会议,组织开展保密知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保密安全意识,做到严防泄密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制定下发《文山州司法局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制度》,对可能引发舆情的舆论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预判,依法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及社会面管控。

6.一是加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度,截止2024年12月,全州共建设完成规范化司法所73个,占全州司法所总数的70.2%。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各乡镇理清行政执法职能,明确行政执法依据。三是在丘北县锦屏镇马头山社区和砚山县江那镇秀源社区建设了2个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站,规范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站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派出干警职工到3个工作站点开展“巡回驻点工作”。四是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与省司法厅对接资金的支持和建设要求,已完成了行政复议听证室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目前正按招投标程序进行申报。

(三)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扛得不牢,系统和行业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一是全面压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监督责任,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纵深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三责协同”机制。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将“一把手”监督下级情况纳入述职内容,严守纪律规矩。三是组织全局干警职工学习《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的通知》精神,持续对照自身查找以及巡察、审计要求整改的事项,确保将各项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完毕。四是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以“身边人、身边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全局干警职工以案为鉴、以案肃纪。

2.一是组织全局干警职工学习《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以及一函多餐的情况发生。二是规范局机关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发放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记录、加班纪实、领导审批等程序。三是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办公用房,避免出现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3.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文山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按程序开展财务报销工作,杜绝再出现超标用餐、违规报销差旅费、坐收坐支伙食费、公车运行经费使用不规范、扩大会议经费开支范围等情况的发生。二是组织全局干警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114973.13元,比2023年下降26%;接待费11726元,比2023年下降21%。三是加强对8县(市)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和指导,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按实际工作开展支出。四是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收缴、使用程序。五是认真组织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将符合纳入固定资产的用品计入名录。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和州委为基层减负26条措施,严格执行文件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制度,严控办文数量,加强文件的审核把关,提高文件质量,预防和纠正差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2024年发文520件,比2023年减少94件;召开会议18次,比2023年减少9次。

(四)关于“坚持党建引领不够扎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欠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文山州司法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文山州司法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局党委议事决策事项、制度、程序和实施进行再规范。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督促党委班子成员不定期到联系县(市)司法局及司法所开展调研指导,组织全局处级干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三是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历史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四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加强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力度,打牢班子成员思想基础,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委讨论发展党员程序,开展党组织联建工作,向“空白所”选派党建指导员,逐步帮助律所实现有党员、有党支部,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压实党建带群建工作责任,局党委专题听取工会、妇委会、团委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群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帮助指导解决,确保群团组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3.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及流程,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进行干部的选拔任用,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坚持管人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有机统一,加强对干部遵规守纪情况的督促检查,抓早抓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经常“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导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去,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做到党的政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二)持续抓好整改,巩固拓展成效。持续推动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抓铁有痕的韧劲,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持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实现标本兼治和长治久安的效果。

(三)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形成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强大合力。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警职工,鼓励干警职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不断激发干警职工干事创业的新活力,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担当作为的新风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2189864;联系地址:文山市华龙西路5号;电子邮箱:wszsfjzzb@163.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