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村均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集体的“三资”管理实行全程监督。二是每季度末公布一次财务报表,群众关心的热点经济事件随时予以公开。三是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主管人员签字,大额资金使用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才能决定。四是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筹资筹劳的,严格按照《麻栗坡县村级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五是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例行审计或抽审,对信访举报的、领导交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六是实行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七是村级财务核算全部按照“村账乡代理”操作规程办理。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县102个村(居)民委员会1957个村(居)民小组全部实行“村账乡代理”,纳入代管资金总额为82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