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认为注销就算完成了整改,没有向组织主动报告和说明情况,确实是自己纪法意识不强所致,现在特别后悔……”
近日,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付某某等7人违规“挂证”取酬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几名工作人员都对自己违规“挂证”行为表示后悔。
“我县部分公职人员还存在违规‘挂证’行为,部分公职人员在2019年专项清理自检自查阶段,未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挂证’情况。请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清理整治。”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一次审查调查中发现该县仍有部分公职人员存在违规“挂证”的问题,遂向该县住建局发出《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资格证书“挂证”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监察建议》。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县住建局随即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国家公职人员在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问题专项清理行动。2023年2月,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结束,41家单位共报告了11名公职人员“违规”挂证情况,其中该县交通运输局为零报告。
2023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称:该县交通运输局付某某存在违规“挂证”问题。经进一步核查,该县交通运输局付某某等7人在2019年前均在企业“挂证”取酬,虽然在2019年全县开展清理整治中均已进行注销,但7人均认为注销即完成了整改,不属于清理整治范围,所以未向组织报告“挂证”情况,也未清退违规“挂证”取得的酬劳。
经核实,付某某等7名公职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中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挂证”取酬,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近日,付某某等7人受到批评教育,并主动将“挂证”所得共计238985元上缴国库。
“公职人员‘挂证’取酬行为扰乱了市场及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不仅违反廉洁纪律,还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土壤,必须严查深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职能,督促部门依托“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本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证”清理工作开展常态清理和警示教育,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喻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