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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约谈”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2-28 05:28
 

为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确保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近日,麻栗坡县出台《麻栗坡县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实行约谈的暂行办法》。

办法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根据单位和个人岗位职能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办法规定,对在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因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问题,多次受到涉及同类问题的投诉,经提醒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各级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落实的;在督促检查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工作情况不催不报、催了迟报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且没有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部门报告原因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整体工作受影响的等情形的,由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约谈3次及以上的,启动问责程序,发现情节严重的,直接启动问责程序。受到约谈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其当年评先评优、年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吴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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