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
“一考双评”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实行组织和群众双评价,与年终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挂钩,激发领导干部工作活力。
“一述双报”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情况向纪检部门和干部职工双报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案双查”机制。实行当事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双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48人次,签订目标责任书72份,开展巡查检查5次,约谈提醒干部98人次,问责曝光公职人员16人,立案查处干部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