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丘北县出台《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明确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出现五种情况必须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制度规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有信访举报反映,经查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廉政测评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本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解释的;提拔或轮岗的必须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明确,廉政谈话提醒,坚持教育为主、爱护干部,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项原则;谈话提醒内容,根据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需要推进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常态化谈话主要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项内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个人作风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等为重点;谈话提醒由县委书记负责实施,也可委托县委副书记实施。每年至少进行1至2次。制度要求,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谈话对象不认真落实谈话要求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或谈话对象的责任。制度还就谈话的程序进行了规范。
(王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