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调查报告中未对涉案人员的处理进行说明,还需要补充相关内容。”“在实事证据部分,存在违纪违法主要行为、涉案金额、因果关系描述不清楚的问题……”这是文山市纪委监委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面对面向被评查单位反馈评查意见的场景。
日前,文山市纪委监委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抽调精干力量,组建3个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过去一年办结的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通过强化问题梳理、反馈交流、剖析整改、巩固提升等举措,不断推动案件质量关口前移、提质增效。
为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尺度统一,该市纪委监委结合上级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制定《文山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分标准》,明确6项评查内容26个评分细则和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减少因主观因素导致评查结果的差异性,大家“对单打分”,确保评查工作标准一致。
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是关键。评查组通过审阅案件、现场访谈等方式,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方面逐项“过堂”评查,当面“挑刺”。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制作案件质量“黑点”台账,以“一案一清单”式形成反馈问题清单,提出工作建议,指导督促相关办案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
“通过评查发现,部分基层自办案件定性不准确,案件文书撰写不规范、引用的条款依据不准确等问题较为突出。因此,我们对评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代表性问题,及时归纳总结,对疑难复杂案件组织研讨辩论,编写印发审理提示,发放给案件各承办单位参考学习、答疑解惑。文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为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适时对整改完成的案件开展“回头看”,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无一漏项。此外,倒逼案件质量责任落实落细,坚持完善案件质量常态化通报机制,依托每月工作例会,对案件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盘点通报,找出问题症结,以个案复盘带动类案总结,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吕玉潇、吴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