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会议伙食费2650元,扶贫创业培训会伙食费1550元,但两次会议报销单后却附着同一份会议签到表?是虚报还是填账……”有着多轮巡察经验的巡察人员立即意识到这事一定有“猫腻”。
砚山县将巡察工作延伸至村(社区),通过走访、接访、查看资料、谈话等方式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其中,在对江那镇锦山社区开展巡察的过程中,巡察组通过查看锦山社区近年来财务收支情况时发现这个疑点。
巡查组立即兵分两路对此事进行调查。一组到就餐饭店进行核实,一组找社区人员谈话了解情况,不让任何一个问题在时间战术上溜走。
“请你说明一下,这两次不同会议伙食费报销单所附的会议签到表怎么一模一样?”巡查组叫来社区党总支书记杨某询问。
“呃……可能是报账员弄错了!”杨某迟疑了一下答道。
“真的是这样吗?”巡察组又叫来两张单据的报销员、锦山社区副主任冯某。
面对巡察组的询问,冯某看看账单,又看看杨某,一时语塞,支支吾吾说着“这……这……”,就没有了下文。
“想不起来了是吧?我们巡察人员已经去就餐饭店核实用餐情况了,要不要让他们请饭店负责人过来帮你们一起回忆一下?”巡察人员旁敲侧击。
“这两张单据不是会议用餐费,是社区工作人员集中打扫清理办公区域卫生后统一到金土饭店吃早点的费用……”杨某终于按耐不住,一五一十的向巡察组说明了两张票据背后的真实用途。
通过杨某的陈述和巡察组的调查核实,两张报销单的真实用途得以还原。锦山社区原计划以1200元/月聘请保洁员专门负责清扫社区办公楼卫生,但在班子会上,有参与人员提出由社区工作人员自己打扫,将聘请保洁员的费用用于统一吃早餐。经参会人员一致讨论同意后,每周一全体人员打扫社区办公区域卫生,以每人8元的标准到金土饭店统一吃早餐,资金由报账员副主任冯某以会议费的形式报销。
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3月4日止,锦山社区采取虚列“党员干部会议”和“扶贫创业培训会”两次会议报销伙食费2650元和1550元;376元挂账未付款报销,参与早餐人数共53人次。
在确认这一份相同会议签到表背后的两张不同账单真实开支后,县纪委监委责成江那镇纪委督促锦山社区进行整改。很快,4068元早餐费得以原渠道退回,未报销早餐费376元由锦山社区督促参与人员个人自行支付。
最终,锦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某俊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锦山社区纪检监督组组长陈某文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和书面诫勉的双重问责处理。
“公款吃喝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规定于不顾,想着‘钻空子’‘找漏洞变着花样走账,以为这样就可以躲进‘青纱帐。我们巡察人员要用一双‘火眼金睛’去发现问题,从细节中查找隐身衣下露出的破绽,才能不断发现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该县县委巡察办主任介绍到。(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