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民生诉求,把信访举报线索办好、用好,富宁县紧盯信访举报窗口,在“受理、告知、反馈”三个环节上下足功夫,打造“阳光信访”提升信访诉求办理质效,让信访运行更加流畅、规范、高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不欠“亲情账”,广开举报“窗口”筑牢“连心桥”。随着监察对象的增加,业务受理范围扩大,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主业,加强业务学习,广开举报“窗口”,扩大线索源,为精准研判信访举报件提供依据,多渠道取“信”于民。全县增设举报箱2015个,与“搭建信、访、网、电、新媒介”等平台体系同向发力,打开群众诉求便捷“门”,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大情报源”的优势。1至4月,共接待来访群众56批次153人,收到举报件22件,受理22件。
不欠“感情账”,对准“味口”合理引导多级调解。保持接访渠道畅通,确保人员接访到位,认真听取群众诉求意见,做好每一次来访登记,善用政策法规宣传。坚持将原因讲清楚,把政策说明白,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对问题调查处理给出交代,让群众带着疑问来,带着答案走,点对点化解矛盾,面对面消化来访,合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诉求。目前,共接待业务外来访35批次98人,占接访业务量的64.1%。
不欠“纪律账”,严把“关口”与“出口”分类处置。将“关口”前移,畅通“出口”,定期梳理汇总来访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加以分析研判,及时转交办理,跟踪督促,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置。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督办力度,按“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规范管理,整合“机关+派驻”力量,强化乡镇片区联动核查,快查、快处、快办,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确保业务内的“不缺位”,业务外的“不包揽”,切实做到件件有去向、件件有回音,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及群众的信任感,当前举报受理率达100%,举报成效倍增。
“群众相信我们,才向我们反映问题、举报违纪线索,我们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守保密纪律,引导来访群众实事求是举报,有序表达诉求,用实际行动真正取信于民。”富宁县纪委、监委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说到。(周勇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