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宁县坚持思想教育为先、事先防范为主、权力监督为重,筑牢思想、制度、责任“三道防线”,从严干部监督管理,有效提升干部管理的质量和实效。
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组工干部的强化学习,将《条例》、《廉政准则》列入全县的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促进干部职工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学习和了解。同时,开展谈心谈话,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发放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共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学习4000余人次。
筑牢“制度防线”。研究制定《富宁县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干部推荐和考察工作要求,明确干部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责任,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不清、问责难、追究难等问题。同时,建立干部任免全程记实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记录,实现对选人用人权运行的动态监督,并开通网上举报邮箱,设立“12380”电话举报系统,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或实名举报的违规用人问题,以及工作中发现、新闻媒体反映的违规用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筑牢“责任防线”。规范健全拟提拔任用干部之前征求纪检、检察、计生、审计、信访、综治等部门意见的机制,开展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任前公示问题调查等措施,把好人选“廉政关”。并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力度,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筛选出年度本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情况,认真查阅相关人员的任职审批表、立案通知书、处分决定等材料,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