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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监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18-09-21 09:10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22201000

文山州纪委监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文山州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州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做好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3、负责全州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组织协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参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负责省委对我州的巡视联络相关工作。

5、受理对单位或个人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接受党员申诉。

6、负责检查并处理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县(市)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党内法规案件,对重大案件必要时可下查一级,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7、负责检查和处理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行为,并根据所犯错误情节轻重作出相应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协助州委制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以及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管党治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落实党内监督专责

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检查考核,及时反馈“问题清单”,督促整改问题417个,对上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3个单位限时整改并复查验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7个,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19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逐步形成常态。督促落实换届工作“五个责任主体”责任,加强换届纪律和风气监督,保证州县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风清气正。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八小时以外”监督等制度,运用报告制度和问卷测评收集反映问题805个,开展提醒谈话345人次。严格执行述责述廉、任前廉政谈话、办理婚丧喜庆报备等监督制度规定,使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开展廉政审查和廉政意见回复2521人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编发违纪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并作为“负面清单”。针对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督促63个单位整改违规问题,对21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各级党委(党组)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制度规定,推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紧紧盯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私用、大操大办、打麻将赌博、滥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强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严厉追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对29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认真开展“六个严禁”、“小金库”、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违规兼职任职、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逾期贷款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组织开展政府系统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等行为,问责干部364人。

3、深入开展巡察工作

健全机构机制,成立州县两级巡察机构,修订巡察实施办法,完善巡察五年规划,组建巡察人才库。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聚焦脱贫攻坚、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分三轮对全州16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累计发现问题2663个,移交问题线索503个。对省委巡视文山市、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落实。

4、继续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紧盯“三类重点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完善执纪审查制度规范,严守纪律审查安全十条“红线”,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州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99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03件,立案458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2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挽回经济损失989.46万元。全面消除了十八大以来州、县、乡三级执纪审查空白点,实现乡镇纪委年内均有自办案件。

5、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

明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八个严禁”纪律要求,紧盯部门帮扶责任不落实、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扶贫资金滞留等问题,派出8个工作组进驻县(市)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12个。针对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和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并将这一有效做法延伸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形成群众监督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明确移交时限和程序,实行快报、快查、快处,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实行责任人和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一起追究,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由州脱贫攻坚指挥部每季度向县(市)、州级部门派出脱贫攻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工作时限,有针对性地督促落实。扎实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对部分乡镇2014年以来的财政扶贫项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地毯式”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全州累计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113个,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757人次,问责处理219人、问责单位5个,党纪政纪处分9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59起。

建立民生资金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检查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督促部分单位限时整改财政扶贫资金滞留问题。督促指导乡镇纪委落实村务公开报备和资金监督台账“两项制度”,加大扶贫政策公开公示力度,监督检查各类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社会保障、救灾救济、危房改造等政策落实中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等问题,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7142人。

6、稳步推进改革,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划入人员编制148个,顺利完成州、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实现了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严格按照省委、州委的要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人员转隶、资产划转、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依法产生州、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对全州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和法律法规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把党的创新理论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健全完善学习研讨、知识测试、干部培训等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履职不力、执纪违纪等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问责13人、组织处理4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纪委监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纪委监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207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7.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其他收入5.68万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对比减少369.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入办案点建设项目经费8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纪委监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22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57万元,占总支出的86.39%;项目支出300.02万元,占总支出的13.61%。与上年对比增长559.67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纪委监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6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职工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纪委监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监察体制改革,新购置了一批办公设备,此外,随着业务量的增多,差旅费、培训费等都相应增加。具体开展了州纪委全会、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办案、监督检查、巡察工作等项目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纪委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对比增长553.99万元,要原因为职工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支付李万辉同志书籍出版补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8%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

5.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8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纪委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25万元,支出决算为5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89万元,完成预算的11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预算的56.6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多辆公务用车在今年进行大修,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09万元,增长0.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万元,增长1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1万元,下降43.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多辆公务用车在今年进行大修,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多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9万元,占86.27%;公务接待费支出7.46万元,占13.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办案、监督检查、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州市纪委人员、各县市纪委人员到我单位交流汇报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17年预算数

2017年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4.25

 41.08

41.08

13.17

54.35

46.89

46.89

7.46

2016年决算数

2017年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4.26

41.09

41.09

13.17

54.35

46.89

46.89

7.46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纪委监委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3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查办案件、专项监督检查及巡察工作力度加大导致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66万元、印刷费3.9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1.15万元、电费2.31万元、邮电费6.29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80.52万元、维护费15.61万元、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10.05万元、公务接待费7.46万元、劳务费6.97万元、工会经费38.96万元、福利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1.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1.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文山州纪委监委资产总额2435.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2.66万元,固定资产859.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5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0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35.48 

1562.66 

859.29 

 

336.26 

 

523.03 

 

13.5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2017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没有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没有自行改变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一是职工工资和津贴均按照集中支付制度通过银行代发;二是按照中央、省、州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内控制度、支出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佳的使用效果;四是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五是较为合理的安排资金使用进度。

2.内控管理

我单位由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为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经费,规范各项开支用途和范围,一是修改完善了《文山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后勤管理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财务人员按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单位账务按照《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合法合规;三是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州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向全社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资产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建立了固定资产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达到95%以上。

4.绩效管理

我单位建立健全了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州财政局出台的相关文件,规范资金支付和开支标准,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决算编制较为真实、完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22201111内容附件: 州纪委2017年决算公开2018092104084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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