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纪检监察机关能够加大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查处力度,不断巩固拓展干部作风建设成果。”
“建议多开展党纪法规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帮助我们更好地提升履职能力。”
……
近日,丘北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上门走访“阳光监督员”,通过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共同商讨切实提升监督质效的方法路径,加强双向联系互动。
为充分发挥“阳光监督员”的日常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等职能作用,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健全完善“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制定2023年度工作要点,积极搭建交流平台,拓宽监督渠道,为“阳光监督员”履职尽责创造有利条件。
“了解才会监督,深入才能监督。为更好提升‘阳光监督员’履职能力,我们建立了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常态化沟通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等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专题会议、交流座谈、现场观摩等‘互动’方式,让‘阳光监督员’零距离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及阶段性重点工作,促进其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同发力双提升。”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黄勋锷介绍道,“今年年初,在开展宣传推广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工作中,我们借力‘阳光监督员’身处不同行业、贴近群众的优势,专门邀请7名‘阳光监督员’参与平台受理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工作,以外部监督倒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在查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中,部分违纪案件结案较慢,建议纪委监委、公安两个部门建立起定期问题线索移交、沟通协作机制,提高案件查办质效……”“阳光监督员”黎海华是一名公安干警,在随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后,结合自身行业和专业优势,提出工作建议,让监督工作更有成效。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拓展深化“阳光监督员”履职平台,探索新的工作方法路径,主动邀请“阳光监督员”参与到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及一线走访、办信处访等日常工作,让“阳光监督员”能够主动地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此外,还定期向“阳光监督员”通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便于“阳光监督员”更好地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邀请“阳光监督员”参加纪检监察“铁军夜校”、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督实效。至目前,全县“阳光监督员”共提出工作意见建议6条,参与问题线索分析研判10人次,推动解决问题4个。
“‘阳光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是对监督者再监督的重要体现。我们将继续主动接受‘阳光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客观分析短板和不足,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制度成果,积极探索搭建新平台拓展新渠道,让‘阳光监督员’有位又有为,共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王灵惠)